国美生死劫 黄光裕嫡系讲述“陈晓夺权”全经历

2010年08月14日14:4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国美 黄光裕 陈晓夺权 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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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陈的底牌

  根据黄方面的说法,黄正是看到这种夺权的可能,提出了撤销令。

  “我们多次与陈进行沟通,大股东也提出了议价收购其股份并再给一些经济补偿等的条件,但陈并不认同。”黄光裕方面表示,大股东私了的意图很坚决也很明显,在陈晓出局的同时尽量小地减少对国美公司正常运转的影响。

  然而现状是双方都不让步,而且双方都握有对国美和对方致命的底牌。

  陈晓方面,由于与贝恩签订了捆绑条约,作为个人贷款担保人的陈晓一旦离开,只要在银行出现1亿元的不良贷款就属于违约事件,贝恩即可获得24亿元,也就是说国美将面临24亿的现金流风险。

  不仅如此,据报道,陈在8月6日召开了一个紧急视频会议,要求中层以上的管理层必须表态“站队”,而8月12日的国美高层媒体见面会,陈则拉出了李俊涛、孙一丁、牟贵先、何阳青四位副总裁和首席财务官方巍的五人团队,集体向媒体和公众表态将与董事局共进退。

  这也是陈晓的最有分量的底牌。一旦陈出局,国美将面临来自中高层管理层的集体“离职”,这将给国美以致命的打击。

  对此,黄光裕方面表示:“撤销陈的职务主因是大股东与陈晓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新的股东大会并未针对管理团队有动议,希望管理层看到事件的本质。”

  而黄光裕方面,其最大的王牌莫过于手中的“国美电器”的商标所有权。据知情人士透露,2004年国美上市后,并未将“国美电器”的商标所有权纳入上市公司,而是在北京国美的名下,也就是说黄是商标的持有人。

  根据当时签订的使用许可协议,上市的门店具有“国美电器”的无偿无限期部分使用权利,既非完整使用权,也非所有权。目前上市公司的使用权,既不能许可他人使用,也不可以发展加盟店和连锁品牌,当时协议的限制只能在内地及香港使用,而且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股必须在50%以上。

  也就是说,一旦黄撤销陈失败,黄仍具有收回使用权的可能。不仅如此,黄手中仍持近300家未上市门店。

  根据2009年年报显示,2009年全年,国美关闭了189家门店,新开56家门店,门店数量从年初的859家减少至726家,净减少133家,同时,改造27家门店。按此计算,300间店面占全部门店的1/3,是上市门店数量的41%左右。

  如果这些公司上市,国美的市场占有率和规模将提升一个档位,反之,这些门店将可能另立门户或转让给他人,从而放弃交给国美管理,甚至放弃注入上市公司。

  “无论是黄最后胜出还是陈胜出,对于国美而言,都是一次地震。国美面前的路,迷雾重重。”上述分析人士表示。

  不仅是分析人士,部分渠道商和供货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不管谁胜出谁输掉,都希望国美尽快步入正常轨道,毕竟公司的发展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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