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首份履行社会责任指南发布全面推进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国资委就《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1月4日电(记者 冯晓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日发布 《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利益相关者和环境负责,实现企业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协调统一。就此《指导意见》的相关问题,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导意见》出台的有关背景情况有哪些?
答: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国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国际上,联合国于2000年正式启动了“全球契约”计划。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04年启动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26000的制定工作,全球120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的400多名专家参与该标准的制定工作。一些跨国公司纷纷制订社会责任生产守则,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出现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全球性新趋势。
我国也越来越重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公司法》第五条明确要求“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履行社会责任”。可以说,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我国社会各界对企业的殷切期望和广泛要求。
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中石油、中远集团等一批中央企业公开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但从整体看,中央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履行社会责任的内涵、方式和方法也有待规范。在这种背景下,国资委从2006年开始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形成了20多万字的《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意见,最终形成了《指导意见》。
问:国际上对企业社会责任是如何认定的?
答:各个国际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各有侧重。联合国在《全球契约》中要求跨国公司重视人权、劳工标准、环境保护和反腐败,以克服全球化进程带来的负面影响。欧盟则把社会责任定义为“公司在自愿的基础上把对社会和环境的关切整合到它们的经营运作以及它们与其利益相关者的互动中”。世界银行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世界经济论坛认为,作为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好的公司治理和道德标准,二是对人的责任,三是对环境的责任,四是对社会发展的广义贡献。国际标准化组织认为,社会责任是指一个组织在开展任何活动时都要负责任地考虑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其活动应当满足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社会道德标准,不与法律和政府间协议相抵触,且全面贯穿到该组织开展的活动之中。
问:《指导意见》对企业社会责任是怎样定义的?
答: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要与国际接轨,又要结合我国国情和企业实际,体现出自己的特色。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法律规范的自觉遵守。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法律规范,全社会都应该共同遵守,这是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基本保障。自觉遵守法律规范,是中央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是必尽责任。
第二,企业价值的充分体现。企业的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对股东要给予回报,对消费者要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对职工要创造更好的劳动、生活和发展条件,对自然环境要给予更好的保护,对国家和社会要创造财富、提供就业岗位、缴纳税收等等。充分体现企业价值,是中央企业基本的社会责任,是应尽责任。
第三,道德伦理的高尚追求。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尚的道德伦理追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企业在遵守法律规范、体现企业价值的基础上,还应该对社会承担更大的义务,要有善心、有善意、有善举,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模范实践对道德伦理的高尚追求,是中央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履行的社会责任,是愿尽责任。
问:近几年来中央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都作了哪些实践?
答:近几年来,中央企业为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03-2006年的第一个业绩考核任期中,中央企业平均每年销售收入增加1万亿元,实现利润增加1000亿元,上交税金增加1000亿元;净资产收益率由5%提高到10%;总资产报酬率由5%提高到7.5%。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44.4%。
中央企业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在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证市场供应,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石油石化企业在国内成品油与进口成品油价格严重倒挂的情况下,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保证了国内成品油的稳定供应。煤炭企业在煤炭市场供不应求、价格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信守合同,保证质量,为稳定市场作出了积极贡献。电力企业加快电力建设,大力发展农电事业,全面推进“户户通电”工程,保障了电力供应。电信企业积极开展“村村通”工程,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军工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为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载人航天、青藏铁路、三峡工程、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奥运工程等一大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中,中央企业都作出了重大贡献。
此外,中央企业在职工民主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节能减排、扶贫助教等社会公益活动中作出了表率。到目前为止,已有11家中央企业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
问:为什么《指导意见》强调中央企业要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
答:一是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骨干和中坚,要求中央企业发挥在履行社会责任中的表率作用。
二是中央企业大多处在军工、石油石化、通信、电力、矿业、冶金、机械、交通运输等重要行业和领域,在支撑、引导和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三是中央企业是我国参与国际经济交流合作的领头羊,客观要求中央企业发挥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率作用。
问:《指导意见》提出的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三项原则出于什么考虑?
答: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这是因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保障。良好的经济效益,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物质基础。加快企业改革发展,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要前提。
坚持履行社会责任要与企业实际相适应。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要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与民族文化传统相融合,与企业发展实际相协调。
坚持履行社会责任还要与创建和谐企业相统一。中央企业要把履行社会责任与创建和谐企业结合起来,把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营造和谐劳动关系。
问:请概括一下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和依据?
答:《指导意见》从八个方面概括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即“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保障生产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问:请概括介绍《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落实保障?
答:《指导意见》提出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五大措施,即树立和深化社会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加强企业间交流与国际合作、加强党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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