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日前举行的国资委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上表示,今年将加快国有独资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推动中央企业整体改制和整体上市。
黄淑和表示,今年是深化中央企业改革的重要一年。我们将加快国有独资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推动中央企业整体改制和整体上市;继续扩大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范围,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资产经营公司为平台推动企业调整重组,促进中央企业布局结构优化。这些都是政策性很强、法律问题很多的工作,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把具体权责关系落实到工作制度和体制机制上。譬如,随着董事会试点范围的扩大,如何按《公司法》要求理顺国资委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营层的关系;中央企业及其下属二三级企业实行股份制以后,国有产权如何界定和管理;中央企业整体上市以后,国资委直接持股将会带来哪些法律问题;如何界定资产经营公司的职责定位及委托授权关系;中央企业集团内部如何依法理顺母子公司关系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加快形成制度规范。
黄淑和表示,今年国资委政策法规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快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依法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二是提高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权履责行为,依法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和中央企业法人财产权;三是加快推进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和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
他指出,这其中,要做好立法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工作,要积极参与《国有资产法》的调研论证工作,理清该法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继续参与或牵头做好《能源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同时,要逐步把工作重点放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上。
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周渝波同时表示,目前,国有资产法等正在加快论证起草。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公司法的修订颁布,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暂行条例的一些内容需要修订完善。为此,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局牵头起草修订了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今年将提交国务院常委会审议。国资委产权局、统评局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进行了调研论证,有关起草工作也逐步展开,同时加强了与之衔接配套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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