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2006年中央企业完成投资超过1.3万亿元,在投资增长领域、投资结构、投资资金构成和投资管理方面呈现出四大亮点。
亮点一:重点发展行业企业投资增长较快,总体上符合当前国民经济发展趋势要求。2006年,全部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与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大体持平,但国资委重点跟踪的38家中央企业投资增速比全社会投资增幅高出9.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石油石化、电力、电信三大行业投资增长较快,其中石油石化企业实际完成投资3955.8亿元,超出计划18.8%。
亮点二:企业主业投资比例和投资中自有资金比重逐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2004年到2006年,中央企业主业投资比重分别为96.6%、97.1%、97.3%,其中电力企业、电信企业、重大装备企业和汽车企业主业投资比重去年均超过98%;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中自有资金比重分别为59.9%、60.6%和62.7%。
亮点三:企业投资结构得到明显改善。为缓解国家油气资源紧张状况,石油企业共新增石油地质储量8.03亿吨,天然气地质储量5176亿立方米;五大发电集团可控装机容量合计达到24354万千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比重由2005年的36%上升到去年的39.1%。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升级。电力设备制造企业向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新兴能源领域实施战略调整;铁路机车制造企业实施了时速200公里动车组和大功率电力机车、内燃机车等项目;钢铁企业投资主要是调整钢材品种结构,增加铁矿石生产能力。
亮点四:企业投资活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2006年,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后,有的企业重点加强了对子公司的投资监管,有的企业加强了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落实,中央企业投资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国资委近年编印的《中央企业固定资产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使后评价报告成为企业投资决策、编制发展规划、投资失误责任追究的依据。 任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