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份名为《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通知》(下称《通知》)的文件由国资委统计评价局下发给包括六大运营商在内的159家中央企业。《通知》对央企执行新会计准则适度选用公允值计量、全面核实资产质量、控制薪酬规模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移动、电信、联通要将统一修订的《会计核算办法》及修订情况的专项说明,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更情况,新旧会计科目衔接对照表,在4月15日之前上交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网通、卫通、铁通则要在11月30日前将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报告、企业决策机构批准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决议和企业统一修订的《会计核算办法》及修订情况的专项说明上报统计评价局备案。
适度选用公允值计量
“统一规范企业内部公允价值计量管理,是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提出的核心要求。
采取公允价值计价将对中央企业的财务指标及各方面管理产生的影响。”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局长孟建民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说。
某运营商财务负责人对《通信产业报》记者表示,“根据《通知》统一要求,我们首先要合理确定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选用范围,业务范围和资产负债项目要与企业主要业务或资产市场交易特点、电信行业发展特征、资产质量状况相符合。此外,在采用公允值计量业务和资产负债项目时,还要考虑包括活跃市场交易在内的各项因素。”
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企业一定要审慎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业务范围和资产负债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对于相关估值假设以及主要参数选取原则也要做到真实合理。
全面核实资产质量
在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过程中,核实主要资产质量,判断企业存在的经营风险状况,对于运营商而言至关重要。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同时,公司还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资产可回收金额的评估数据,以便领导及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某运营商财务部人士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由于国资委要求央企在资产核查过程中,不得出现新的潜亏挂账,运营商可将难以估计的单项资产可回收金额,以所属资产组为基础进行估计。而资产组范围一经确定,在各个会计期间要保持一致,未经备案不得随意变更。
与此同时,国资委还明确指出,对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前突击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且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转回合理性的央企,将在经营成果确认中予以扣除。
效益下降不得加薪
“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不得扩大职工薪酬规模”是国资委对央企做好新会计准则准备工作的又一项硬性要求。
国资委《通知》规定,企业要对提供给职工的各类形式的货币性报酬或非货币性福利进行全面清理和分类核实,按规定全面、完整地反映企业支付职工薪酬的情况。
国资委内部人士对记者说,国资委规定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必须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但是并未对央企职工薪酬的总体规模做出限制,这回则是首次对央企职工的薪酬总体规模做出规定。
对此,有运营商人士表示,“我们正在规范各项报酬的计提与发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人工成本控制与管理,还将在近期对职工薪酬增长幅度进行重新评估。” (许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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