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哪些责任?
武城二中多位学生及家长向记者反映,得知记者前来采访后,武城二中部分教师已组织学生撤离河北故城,并且每位学生返还200元补习款,不到20天时间违规收取补习费用700多元。
一些学生家长质疑,违规收取巨额费用之后,教师们就这样一走了之?对于违规教师如何处罚?教育监管部门该不该承担责任?
山东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志业表示,为保证公平公正,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坚决禁止和查处教师违规办班的行为,尤其是这种挖空心思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这样的教师哪能为人师表?
“教师有偿补习、违规办班是一个存在多年的老问题,其根源在于我国高考制度的人才选拔、评价手段过于单一。在此问题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处于两难境地。”长期从事教育研究的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师范大学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主任胡卫平说。
胡卫平认为,一方面,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要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推行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另一方面,又要增加高考录取率,不然,也得不到上级领导及家长的认可。因此,面对违规补课现象,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采取默许甚至纵容的态度,有的家长也表示支持。
还有专家认为,违规办班的丰厚利益诱惑,也让部分教师“欲罢不能”。比如武城二中教师跨省办班,记者粗略估算,仅成龙学校400余人的补习规模,按每名学生每月900元计算,除去给成龙学校分成等费用,这些教师一个月时间可获利30多万元;加上分布在故城县其他私立学校参与补习的学生,这些教师获取的利润十分可观。(文中王浩、张杰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