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昨起公示的《苏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简称 “苏州教育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确立了“到2020年,苏州率先实现高水平教育现代化”的总目标,并将目标的实现分作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为2010年到2015年,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阶段,在此阶段,我市的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本世纪初平均水平后一个阶段,从2016年到2020年,为达成总目标阶段,届时苏州的教育发展主要指标将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同期平均水平。
关键词 基础教育
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发展,省、市优质幼儿园2015年达85%,2020年达95%以上。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15年70%以上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建成市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学校,2020年达90%以上。率先把我市建设成为江苏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区。
普通高中优质多元发展,到2015年所有普通高中建成为省优质高中;2020年建成15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中。推进小班化教育,小学班额控制在30人左右、初中班额控制在35人左右、普通高中班额控制在40人左右。
特殊教育按需供教,到2020年,特殊儿童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比例达96%以上,义务教育后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或接受1~3年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比例达80%,实现残疾儿童免费15年教育。
关键词 职业教育
完善普职互通、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城乡一体发展、国内教育与国际教育对接的区域现代职教体系。各市、区职教中心校全部建成国家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其他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建成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到2020年,建成10所以上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成7所省级以上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免试注册入学。
实施职业教育产教结合创优工程。建立30个面向我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服务业的职业教育集团。聘请50个管理专家、技术人士作为职业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专家。建立30个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
关键词 高等教育
支持在苏高校形成在全省居于前列、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高校群体。支持在苏高校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团队。
实施高等教育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支持在苏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共建研究所、国家重点实验室、产学研基地、大学科技园等科研生产联合体,提高自身的知识创新、科技创新和理论创新能力。加强苏州科教创新区、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昆山创新科技园等科技创业创新示范区建设。
关键词 终身教育
到2015年所有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功能全部转变成社区教育中心,各市(县)、区建有现代化老年大学,各乡镇建有现代化老年大学分校(教学点),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达50%。到2020年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达100%,其中示范区达25%。
实施学习型城市建设工程,形成终身学习课程体系;建设苏州市民网上学习中心;创设苏州市民学习节;建立市民终身学习学分积累、转换与认证制度;实行苏州市民终身学习卡制度,对每个公民终身学习情况进行记录和存储,作为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转岗择业、执业注册等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 师资队伍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高层次学历,到2020年,幼儿园、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达90%以上,初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达15%,高中段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达40%以上。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到2020年,中高级职称占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70%以上,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90%以上。
实施“姑苏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到2020年,重点培养20名以上的苏州市中小学教育名家,200名以上的省特级教师和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400名苏州市名教师、名校长,2000名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组织100名校长、10000名教师赴国内外著名高校研修培训。
关键词 国际竞争力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到2020年全市40%的学校有境外友好学校,所有学校都有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建设100个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培养1000名对外汉语教师。推进苏州市教育国际化示范学校和苏州市教育国际化示范市、区的建设。
再建2-3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扩大本地学校国际部项目建设,吸引更多境外学生来苏州学习。在美国波特兰教师研修基地的基础上,力争在英国、加拿大等国再建2-3个苏州海外合作与交流基地。
关键词 体制机制
全面形成“以县为主,城乡一体”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全部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
完善省、市共建的高等教育发展机制,加大对高等教育规划和指导的力度。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办学格局。积极鼓励发展高水平、高质量的民办基础教育,积极鼓励发展多层次、有特色的民办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积极鼓励发展各类紧缺性、实用型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积极推进外来民工子弟学校标准化建设,使每一所需要继续举办的外来民工子弟学校达到新修订的《苏州市外来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