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岛管理公报/全文

发布时间: 2014-06-05 17:03:13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海洋局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海岛资源 海岛生态 规划 全国海岛保护规划 公报

2 海岛保护规划

  海岛保护规划制度是《海岛保护法》确立的重要制度。2012年2 月29 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全国海岛保护规划》,这是继《海岛保护法》之后,我国在加强海岛管理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海岛资源、促进海岛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沿海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加紧制定本区域的海岛保护规划。目前,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四省(区)已经批准实施了省级海岛保护规划,其他省(市)海岛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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