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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岛政策法规
2012年,国家和地方紧密结合海岛工作实际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继续推进海岛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海岛政策法规不断健全。
出台了《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与保护办法》和《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技术规程(试行)》,对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工作的原则、程序、方法和要求进行了规范。印发了《国家海洋局关于对区域用岛实施规划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区域用岛规划的编制、论证、审查做了详细规定。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主管部门积极推进省级海岛保护法律制度建设,辽宁省出台《辽宁省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出台《适用<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审批试行办法>具体程序》,浙江、福建等地海岛保护管理配套制度建设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