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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怎样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要紧紧围绕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基本要求,从以下几方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一、发展城乡社区治理,稳步提升基层自治水平
要创新社区治理政策,健全社区治理结构,完善体制机制,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的职责权限,理顺社区自治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增强城乡社区的自治属性。结合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开展社区负担专项清理行动,建立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社区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办理的服务事项实行政府购买。建立人大代表等联系社区制度,推进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建设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发展智慧社区。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发挥好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开展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稳步提高城市社区居委会直选率。健全村(居)民会议等制度,完善民情恳谈、村(居)民听证评议和论坛等平等协商机制,推进共建共享。完善村规民约等基层社会规范,推进基层群众自我治理。深入开展以村务公开、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行村(居)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二、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激发社会活力
要修订完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制定社会组织分类标准和直接登记具体办法,实施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出台脱钩总体方案,启动脱钩试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促使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真正回归民间属性。要改革行政审批,下放职权。取消对社团筹备成立和社团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下放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审批权限。要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改革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推行基金会抽查审计,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要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机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明确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考核监管。
三、加强应急治理,防范社会风险
要健全应急治理体制。坚持分级负责、相互协同,整合民政、卫生、交通、地震、气象、测绘等有关部门力量,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完善灾难预警、应急响应和损害评估等机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开展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抓好源头控制,强化病例救治。要健全社会风险预防化解机制。建立社会舆情收集研判和重大舆情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加强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推动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加强对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的先期预测、风险评估,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风险。
四、创新综合治理,促进社会良性运行
坚持常态治理与动态处置相结合,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要创新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的方式方法。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依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多方参与的社会矛盾治理机制,发挥群防群治力量优势,尽早发现社会矛盾和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健全四级人民调解网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加强专业性和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形成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机制。围绕下岗职工、复转军人、老上访户等重点群体,及时有效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培植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普及宣传个人心理健康知识,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机制,舒缓社会紧张关系。健全面向全社会的心理医疗服务体系,规范发展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开展好心理咨询、疏导、调节、治疗等服务。加强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专项社会关爱行动,对流浪儿童、精神病人、艾滋病机会感染者、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和矫治,帮助他们修复社会功能、回归社会。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制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要发挥法治对稳定社会秩序的保障作用。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引导群众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推进司法服务向城乡社区延伸。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建立网上信访平台和信访办理群众满意度综合评价体系,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维护社会稳定
要创新社会治安方式方法,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安保障水平。创新特业管理、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巡逻管控等执法方式,强化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社会治安,严密防控和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击恐怖活动,保障国家安全。开展群防群治,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坚持宽严相济,在有效震慑犯罪的同时,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再融合。改进消防和危爆物品监管,预防和减少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实有人口特别是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和服务,引导外来人口融入城市、安居乐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评价制度,严格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专项治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维护虚拟社会秩序。制定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建立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健全信息网络管理体系。引导网站、网民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发挥好网络意见领袖的建设性作用,推动网络积聚社会正能量。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加强信息系统的规划整合、规范应用,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加强互联网竞争秩序监管,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防止并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突出监管重点,抓好综合治理和重点食品药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着力构建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水平;推进社会共治,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谈志林)
70.如何做好就业工作?
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今年高校毕业生达727万人,要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实施不间断的就业创业服务,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加大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做好淘汰落后产能职工安置和再就业工作。统筹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就业工作。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使劳动者生活更加体面、更有尊严。这是政府2014年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准确把握这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一、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今年就业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要继续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保持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加强对经济增长、就业的统筹协调,把握好两者之间的黄金平衡点,守住稳增长、保就业的下限。落实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衔接配合,拓宽就业渠道。分解落实就业目标任务,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将就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健全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就业形势,加快政策制定和完善,加强政策评估和督导,切实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政治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特别是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作用,千方百计完成就业目标任务。
二、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全力推动落实国务院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结合全面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通过财税、金融、社保、培训,以及岗位补贴、助学贷款代偿等多项政策扶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统筹推进各基层服务项目。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积极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把有就业愿望的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对有特殊困难的实行全程就业服务。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和引导。从政策上对一些大龄、身有残疾、家庭困难等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特殊帮扶,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提高其就业稳定性。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统筹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就业工作。高度重视并精心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企业职工安置及再就业工作,注重做好城镇化进程中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确定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三、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着眼于提高劳动者素质,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积极调整教育结构,合理确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加快构建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培养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制度,引导高校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努力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启动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做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使每个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每个企业职工都能得到技能提升培训,每个创业者都能参加创业培训。完善相关政策和激励措施,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扶持创业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金融支持、场地支持、工商注册等政策。启动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推进创业政策落实,促进小额担保贷款规范发展,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功能,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型城市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更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一是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继续组织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标准化试点和绩效考核制度建设,创建服务示范窗口,提升就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和统一发布,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二是落实“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加快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的改革步伐,加快整合人力资源市场。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和监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探索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充分发挥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作用,提升人力资源开发配置和服务能力。三是健全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制度。密切关注就业形势变化,加强就业信息统计监测和形势分析,做好政策储备。探索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和各类社会信息资源综合利用、共享发布和动态监测机制,有效调节市场供求。
六、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要依法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改善用工环境,增强劳动者就业稳定性,维护劳动者权益。一是有针对性地做好农民工工作。围绕农民工基本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特别是城镇落户、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支付保障制度,研究制定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二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并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落实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新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和改进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加强高温劳动保护工作。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院建设,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继续开展对突出违法问题的专项整治。三是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坚决反对和严厉打击性别歧视、院校歧视、年龄歧视、户籍歧视、“萝卜招聘”等现象及欺诈行为。在公务员考录方面,坚持“凡进必考”、公平竞争的制度。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方面,完善和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严厉惩处违规违纪行为。在国有企业招聘人员方面,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促进公平就业。(李月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