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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国有”与“民营”要求政府转型
青评论:您讲的包容“国有”与“民营”,心胸很宽,我也明白了您写《包容性改革论》一书的意思,有一定的超前性,符合《决定》精神。请问,按此政府如何转型?
常修泽:两条线:一条线是从“人治”政府转向“法治”政府;另一条线是从“干预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
青评论:您能不能谈谈这两条线如何推进?
常修泽:服务型政府对立面就是管制型政府或者叫干预型政府,法治政府的对立面是人治政府。法治(制)这个词,有“制”和“治”两种用法,是“刀”制,还是“水”治?这两个词学问很大。我从有关系列文件看,讲法治政府都是用“治”,不是“制”,注意这里面汉语词比较丰富多彩,大家可以研究。
从经济改革角度来说,与所有制变革相适应,应把管制型政府或者干预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
我认为,与转变政府职能相适应,各级政府应该变成中立型政府,在经济活动里面,政府要保持中立,比如刚才我们讲的包容国有与民营,实行“两平一同”,在国有与民营面前,政府站哪一边?中立。手心手背,都是亲骨肉。在政府、企业、劳工这三个角里面,企业和劳工或者资方和劳方,这个方面政府站哪边?我看政府超越一下为好。
前几年,我到北欧几国作过实际考察,印象深刻。未来的社会是一个大三角,政府一个角,企业一个角,劳方一个角,政府是中立的位置,是一个“善治者”的角色。政府要确立市场规则,并且切实做到“善治”。(记者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