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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与民营:应爱之如一
青评论:那么,将产生什么变化?您怎么看待民营经济在当下的地位?
常修泽:在我看来,国有和民营都是共和国的亲骨肉,好比是手心手背,都是亲骨肉嘛!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有句话说得好,它们“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请注意,都是!这样一来,我们这个基础可以称“综合经济基础论”。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2012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7.5万亿)的 61.3%。如果不承认民营经济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那么,国家的经济基础不就削弱了吗?所以我在新著《包容性改革论》一书提出一个基本观点:“包容性体制总体优于排斥性体制”。在此处,我主张建立“包容性体制”,不赞成建立“排斥性体制”。书中专门有一部分讲“产权体制创新,包容‘国有’与‘民营’”。
青评论:您讲的“包容‘国有’与‘民营’”很有哲理,但国家真会把民营经济当成亲骨肉吗?
常修泽:是的,“产权体制创新,包容‘国有’与‘民营’”。理论上应该是这样的,但实践上有些部门并没有把民营经济当成国家的亲儿子,而仍然看成是“庶出”,其骨子里是这个思想,但未必说出来。
由于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社会上存在一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思想,形成了在处理国有与非国有之间关系方面“贵国有,贱民营”的弊端。
不知你看过《资治通鉴》没有?里面记载唐太宗李世民在处理周边民族关系时讲过的一段名言:“自古皆贵中华(指中原),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八,唐纪十四,太宗贞观二十一年)。我在新书中套用唐太宗这个句型:“长期皆贵国有,贱民营,应独爱之如一。”
青评论:怎样“爱之如一”呢?
常修泽:具体做法就是实行“两平一同”,即:1.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2.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3.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真的“爱之如一”,就要把国有民营都看成是亲儿子。能否做到以上三点,是区分是否“爱之如一”的试金石,也是产权结构创新的主要着力点。
从全会决定来看,国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民间投资发展的思路是明确的。但也须看到,现在是太爱大儿子,对小儿子虽也开始爱,不过关键时刻还是认为他野性十足,挺淘气,不喜欢。实际上,往往是淘气的孩子有出息。
目前来看,由于受传统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观念影响,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仍然很多,诸如“玻璃门”、“弹簧门”之类的现象依然存在,现又出现“旋转门”(民营资本进去,然后又转出来,像某民营航空公司)。
下一步,应切实落实好三中全会的决定,破除各种有形和无形的壁垒,真正放宽市场准入,完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民间投资稳定增长,实现国有与民营包容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