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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1月8日讯(记者安吉罗)今年以来,随着“营改增”的大力推进,消费税、房产税等屡屡释放出改革信号,分税制改革如何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力和事权?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财税体制改革如何突破?成为各界关注焦点。
“营改增”全面推进 引领财税改革
据国税总局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共有222万多户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全国试点首月共减税130.13亿元。仅8月份一个月的减税规模,就相当于前7个月减税规模的总额。特别是纳入试点的18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减负力度更大,平均减税幅度达40%。“营改增”打通了第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企业采购服务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今年1—8月,全国制造业纳税人增加抵扣减税362.7亿元。
“营改增”是财税改革的“重头戏”,此轮“营改增”全国扩围尚限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对中国网财经频道记者表示,根据“十二五”规划,“营改增”将会逐步推进完,覆盖到现在征收营业税的行业。
“营改增”更深远的影响,是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将开启中国新一轮财税改革。”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说,“营改增”表面看是两个税种的归并,但会倒逼财税体制改革的配套,推进建立新的地方税体系,并触动政府间收入划分格局,成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导火索。
财税改革需理顺地方中央地方财权与事权
在分税制改革向第20个年头迈进之际,本着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如何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事权与财权关系,折射出未来新一轮改革的方向。
白景明对中国网财经频道记者表示,国家本着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今后将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换来调整。
有媒体评论指出,地方政府大量借债,固然与投资驱动型的传统发展模式有关,但也反映出在事权不断增加情况下,地方财政捉襟见肘,只能靠卖地或借债筹集资金。要破解基层财政困难问题,关键要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改变地方政府事权大财权小状况。
评论称,营业税目前是地方政府掌握的几乎唯一的主体税种,其收入大致占地方政府税收的一半以上。“十二五”期间“营改增”一旦全面推开,营业税将不复存在,无论是地方主体税种还是地方财政收支,都将由此面临极大冲击。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重建地方主体税种以及地方税制体系。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谈及下一步税改时表示,除“营改增”改革,还将加快消费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资源税等重点税种改革。
目前正在推进的税制改革中,房产税、资源税改革备受关注。这些税种都属于地方税,有专家还建议我国应加快推出环境税、财产税等地方税种,构建完整的地方税制体系,弥补营业税消退的空白,从源头解决地方财政短缺之困。
多位财政系统人士表示,考虑到分税制实施后期,中央与地方财力和支出责任的不匹配加剧,未来财权和事权的划分思路可能是,在分税制大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地方政府在部分共享税中的分成比重,增加中央财政支出项目范围。(中国网财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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