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国企改革涉央企拆分 民资有参与机会

2013年11月01日09:2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民资 国企改革 央企 有色 国企改制 国资委 改革方向 股权激励 国资改革 分类监管

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获悉,作为未来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与《关于完善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指导意见》有望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出台,预计国企分类监管、股权激励、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国资、扩大对民资开放等将成为重点改革内容。

多位知情人士表示,国企分类监管等将成为重点改革内容。其中,国企分类监管的核心将是厘清同一企业中的政策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涉及国企尤其是大型央企的拆分;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不得超其薪酬40%的上限考虑放宽;优先股等资本市场工具有望在国资大幅撤出的领域派上用场;在国企重组上市的过程中,民资将获得更多参与机会。

值得关注的是,国资委昨日发布消息,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10月20日在全国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暨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上表示,要认真准备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争取三中全会后尽快出台。

实施分类监管涉及央企拆分

按原定计划,《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内容包括国企下一步改革的原则、方向、目标、任务、路线、时间等方面,因种种原因还在酝酿中。

按目前进度,此前拟定方案的少部分内容将体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报告中,大部分内容将进入会后国资委出台的指导意见中。不同于十八大报告中的寥寥几句,业内预期此次全会关于国企改革的报告内容将较为细致、可操作。

多位知情人士表示,国企分类监管等将成为重点改革内容,其中国企不同业务的厘清是焦点与难点。

“人们对国企有那么多的意见,就是因为对国企的分类没搞好。中国的国企太大,中石油、中国电信这些企业既有政策性业务,也有竞争性业务,很难管理。

执行国家政策的电网、采油等业务如果亏损,国家来补贴,没问题,但经营性业务也在同一个企业内,造成‘交叉补贴’。分类管理还涉及关于国企整体上市的争论,政策性业务是不宜上市的,如果各种业务分开就好办,”业内人士表示。

业界对国企业务的分类有多种,一般央企的主营业务属垄断性,地方国企的主营业务属公益性,也有提法将前两种统称政策性,其他业务可划归为竞争性、市场性或经营性。要把国企业务界定清楚,就涉及包含多重业务的大型国企的拆分。

“拆分在技术上不存在任何问题,只是操作中困难重重。国企的改革难度就在于太大了,同一企业包含各种性质的业务,很难拆分。剥离非核心业务的大方向是原则性的,一定会逐步推进。”业内人士表示。

对于可拆分的领域,业内人士建议可以从能源、资源、基础设施等行业做起。国企改制重组专家、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表示,石油、电网、铁路等领域的国企应该聚焦主营业务,如油气采集业务可以垄断,管道业务和终端的加油站其实可以放开;铁路的投资、建设、运营可以拆分;电网的输电和配电应该分开。“如果基础部门和行业的利润上去了,实际上提高的是全社会的运营成本,带来的负效应将大于国企得到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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