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原广电总局本级和所属无线电台管理局(以下简称无线局)、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下简称国际台)、中国电影乐团(以下简称电影乐团)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原广电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原广电总局本级和2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767 408.79万元,原广电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40 095.3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27 313.4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原广电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40 100.6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57.3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3 176.1万元,其中2012年3644.15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5 359.83万元。上述问题对原广电总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原广电总局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预算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6年至2012年,所属无线局、中国广播艺术团和电影乐团18111.9万元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其中2012年239.51万元。
2. 2011年至2012年,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和无线局未经批准,自行在3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支出106.66万元,其中2012年37.2万元。
3. 2010年和2011年,局本级及所属培训中心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直接与有关单位和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涉及金额653.5万元;局本级有2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4. 2012年,所属无线局在设备采购等服务中,将应使用直接支付的款项改为使用授权方式支付,涉及金额2307.67万元。
5. 2012年,所属国际台和无线局提前列支实际上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款项728.71万元,虚增2012年度决算(草案)支出。
6. 2012年,所属国际台软件采购预算192万元实际未执行;所属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所和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采购软件82套闲置未用,合计支出3.6万元。
7. 截至2012年底,原所属节目传输中心于2011年申报的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仅支出63.4万元,其余936.60万元专项资金闲置。
8. 2012年,局本级自行调剂其他项目资金2.14万元用于1个与项目无关的会议支出;8个会议超标准列支60.38万元;
9. 2012年,局本级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62.42万元;3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0.5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1年至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广播电视规划院和质检所未经批准,违规收取代办签证费、检测费等2334.80万元,其中2012年1255.65万元。
2. 2010年至2012年,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无线局的报销凭证中,有97.54万元发票不合规,其中2012年19.71万元。
3. 2012年,所属国际台内部经济往来未抵销,造成决算(草案)多计资产和负债各300万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属国际台于2008年完工并投入使用的专家公寓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投资22 549.57万元。
5. 2012年,局本级将3个会议的14.92万元支出转嫁下属单位,1个会议的63万元支出转嫁其他单位。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及以上会议21个;局本级的9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无线局、中国广播艺术团和电影乐团资金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将相关经济业务事项纳入单位法定账册核算,并收回结余款项;对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和无线局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对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所属无线局使用授权方式支付违规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定;对所属国际台和无线局提前列支未付项目款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对所属国际台软件资产购置管理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对所属节目传输中心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尽快论证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推进项目实施;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广播电视规划院和质检所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停止违规收费,未报经批准前不得收费;对所属培训中心、电影乐团、无线局虚假发票入账的问题,要求加强发票报销管理;对所属国际台经济往来未抵销造成决算多计资产负债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对所属国际台专家公寓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完成竣工决算;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出国费,以及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完善对参与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原广电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无线局表示今后严格票据审核程序,并已换开正式发票;有关所属单位已将所购软件安装使用。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