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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他介绍,“提低”的重点是提高农民、城乡贫困居民、企业退休人员和低收入工薪劳动者这四部分低收入工薪劳动者的所得。“控高”主要在于调控部分企业高管的偏高过高收入,调控垄断行业的偏高过高收入,调控社会某些群体的偏高过高收入;同时加强规范灰色收入和打击非法收入,促进遏制并扭转收入分配不合理差距。
李实认为,除了要调控垄断部门的收入,还要解决腐败、灰色收入,包括政府官员的权力寻租问题。他说:“大家关心比较多的是养老金制度的不统一,或制度的差异造成退休人员收入差异的问题。现在我们养老金制度有很多种,比较迫切的构架是一个比较统一的养老金制度。现在公务员的退休金和企业退休金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大,另外像农村推行了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水平都很低,这样城市农村本来收入之间差距就很大,养老金之间的差距更大,这样会加剧收入之间的不平等。”
李实进一步表示,很多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来自市场化改革不到位,因此在制度方面要加强。在初次分配中,要进一步建立更加健全的生产要素市场,消除市场内部的分割问题,市场内部的制度性障碍,使市场能够发挥调节收入的作用。另外一方面,考虑到区域间、城乡间、人群间发展的不平衡,在再分配方面要增加力度。
从扩大消费的角度看,居民内部的收入分配调整也很重要,这更多地被和税制改革联系在一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郭杰建议,进一步扩大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范围、提高起征点和所得税累进性。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认为,要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一要增加劳动收入,如大力发展服务业、减少垄断、降低税负、进一步对外开放;二要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如拓宽居民投资渠道、提高存款利息;三要加强社会保障、做好再分配,如用国企分红支持社保、降低社保缴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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