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新36条"细则月内出台 重点"放宽准入"

2012年06月07日09:3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民间投资 民间资本 实施细则 新36条 弹簧门 玻璃门 两会 社保基金理事会 重点行业 政府工作报告

经济学家许小年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昨日表示,按照国务院要求,今年6月底前,未来20多天内,要把新36条的实施细则出台完毕,重点是放宽市场准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8部门已出台细则

2010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意见》,鼓励民间投资参与铁路、市政、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建设,又称“新36条”。但此后政策实施进展缓慢,尤其是在金融、铁路、能源和市政公共事业等领域。

今年“两会”前夕,发改委召集45个相关部门举行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工作会议,指出一些重点行业在引入民间资本上进展不理想。与会官员透露,发改委传达国务院的要求称,各部门在今年6月底前出台实施细则,“不仅要出台,而且要能用。”

今年两会后截至目前,已有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国资委、银监会、卫生部、证监会、国税总局等8部门出台各相关领域实施细则,发改委也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工程咨询机构服务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

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昨日表示,发改委主要发挥协调作用,出台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重点是放宽市场准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本月内将密集发布

李朴民昨日表示,按照国务院要求,今年6月底前,未来20多天内,要把新36条实施细则出完。尽管“两会”前夕有45个部门参加了“动员会”,但发改委尚未披露最终出台实施细则的数量。一位部委负责新36条制定的官员表示,可能并非每个部门都出细则,有些部门只是辅助工作。

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鼓励民间投资参与铁路、市政、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建设。对照已出台文件,教育、电信、能源等领域尚无细则出台。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发改委负责的“在安排政府投资时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加强民间投资监测分析”等实施细则即将出台。住建部、水利部也已起草完成实施细则初稿。此外,商务部正在制定民营企业“走出去”实施细则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实施细则。

有部委官员表示,很多领域的实施细则非一个主管部门可以解决,项目审核工作仍在发改委,很多实施细则还需发改委协调。 (记者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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