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征集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支持项目的公告

2012年03月16日13:4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信息化 基础设施 提升计划 征集 城乡一体化 物联网  电子商务 三网融合

附件1:

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支持项目基本条件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一)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从事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从事对重点功能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用、新技术和新业务推广应用项目:企业、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

(三)企业要求在国家或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注册资本;事业单位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申报各类项目,应立足于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及本市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本区域产业定位及发展特点,能够提升本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企业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三年内无连续亏损现象,处于建设期内的新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3年内可视为新建企业)除外。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2009-2012年)。

六、项目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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