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全文)

2012年03月15日15:5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船舶电站 船舶运力 工业增加值率 船舶质量 船舶配套 船舶企业 海洋油气开发 现代造船模式 汽车运输船 单元模块

六、政策措施

(一)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积极落实国家支持科技发展和创新的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以国家投入为导向,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科技投入机制,鼓励船舶企业加大科研经费投入。支持企业加大对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重点配套设备的研发。鼓励设立船舶科研基金,支持重点企业开展研发。鼓励金融机构对船舶企业研发进行支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杠杆作用。支持骨干船舶企业和科研院所研发条件建设,重大创新项目实施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加大成果推广应用。

(二)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

加强船舶产业政策与国家有关财税、金融政策的衔接力度,充分利用出口退税、重大技术装备支持政策、技术改造支持政策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在船舶产业中建立首台套设备保险机制,发挥保险在船舶产业中的风险保障作用。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适合船舶工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有效拓宽船舶工业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资金业务、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业务,支持骨干船舶制造企业、配套企业和海洋装备企业上市融资。发挥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资本支持作用。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树立以人为本的战略观念,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力资源的积极性,培养高水平复合型人才。依托重大创新项目的实施以及重点科研基地的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形成创新型科技人才、技能型人才和高水平管理人才梯队。支持船舶企业引进海外优秀科技人才,鼓励企业、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研究型人才。国家鼓励地区性船舶行业技能培训中心建设,支持骨干企业合资成立技能培训中心。

(四)促进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国际组织、主要造船国家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与造船规范标准的制修订。加大“引进来”和“走出去”步伐,鼓励境外公司在境内设立船舶、海洋工程装备、船用柴油机及配套产品的专业研发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并购境外制造企业和研发机构。鼓励大型船舶配套企业通过对外合资、合作、租赁等手段,依托国外供应商的成熟网络提升营销服务能力。引导企业拓展和深化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用户之间的创新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鼓励船舶企业、科研院所与国外相关机构开展联合设计和技术交流。对于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方向,“产、学、研、用”联合开展研发的项目以及与国外开展技术合作并拥有知识产权的研发项目国家优先予以支持。

(五)强化行业管理

充分发挥船舶行业管理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船舶工业行业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各项产业政策。加快行业法律法规建设,健全行业管理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船舶工业行业协会、造船工程学会、进出口商会、中国船级社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权益。加快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行业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做好信息导向,完善信息发布,逐步建立行业监测预警机制,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1]信息化与工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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