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12年03月09日14:4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重大科技成果 产业化 专项资金 指南 企业 支持措施 北京 海淀区 

五、支持措施和项目申报

(一)重大科技成果一次性奖励

1、支持政策

对持有符合上述条件的重大科技成果并在海淀区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经综合评定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申报条件

(1)项目能够形成较大生产规模,达产当年产值大于3000万元,并保证持续增长;

(2)申报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等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3、申报材料

(1)2011年度海淀区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一次性奖励申请报告;

(2)申请报告内规定的附件材料。

(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资助

1、支持政策

对持有符合上述条件的重大科技成果并在海淀区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经综合评定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2、申报条件

(1)项目能够形成较大生产规模,达产当年产值大于1亿元,并保证持续增长;

(2)申报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等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3、申报材料

(1)2011年度海淀区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资助申请报告;

(2)申请报告内规定的附件材料。

(三)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

1、支持政策

对持有符合上述条件的重大科技成果并在2010年利用贷款实施的产业化项目予以贴息支持,贴息额度为银行当期基准利率贷款利息的50%,最高补助金额为500万元。

2、申报条件

(1)项目在2010年获得银行贷款并支付了当年利息;

(2)项目能够形成较大生产规模,达产当年产值大于5000万元,并保证持续增长;

(3)申报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等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3、申报材料

(1)2011年度海淀区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申请报告;

(2)申请报告内规定的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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