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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有人称价格改革往往意味着涨价。为什么我国在推进价格改革时强调资源性产品价格要与国际接轨?
答:党的十七大报告、“十二五”规划纲要对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目标都有明确的表述,就是“逐步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价格信号引导资源配置,有利于调动经济主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加强管理、提高效率的积极性,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价格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价格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涨价”。但由于我们在计划经济时期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长期实行“低物价、低收入、低消费”的模式,资源能源等基础性产品价格压得比较低。改革开放过程中,为了理顺价格关系,可能表现为做“加法”多一些,做“减法”少一些。国家在推进价格改革的过程中,始终注意做到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努力使价格变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同样,价格改革的目标不能简单地概括为“与国际接轨”。但是也要看到,我国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也有10个年头,我国经济的国际化程度已经很高,特别是石油对外依存度达到57.5%、铁矿石的进口依存度超过65%、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超过15%,其他一些能源资源产品也存在这种情况。
如果这些大宗商品国内价格低于国际市场,就很难保障国内市场的供应。所以,在对外依存度较高的资源能源性产品领域,价格调整要更多地考虑国际市场因素,而对于国内基本可以自给的资源能源性产品(如煤炭),价格改革则更多地要考虑国内的承受能力和与相关替代产品的比价关系。
问:有些人说油价与国际接轨,但收入却不接轨。您对此有何评论?
答:刚才已经说过,价格改革“强调资源性产品价格要与国际接轨”是一种很不严谨的说法。国家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过程中,将一些对外依存度较高的产品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与国际接轨”,这是充分利用国际市场资源,保证国内市场供应的客观需要,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同时,有很多资源性产品的国内自给率高,其价格形成与国际市场的关系相对较小。在推进这类产品价格改革时,国家更加注重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而不是考虑“与国际接轨”。
对于“收入却不接轨”的问题,也应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改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当前我国居民收入水平还有相当差距,这与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有很大关系。
国际经验表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逐步缩小,但这也需要一个过程。
可以预期的是,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国家加大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力度效果的逐步显现,我国居民收入水平会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