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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出新规防治“小金库”
国资委昨日正式发布规定,对央企尤其是其基础单位容易产生“小金库”的各种行为作出具体规范,共涉及绩效薪酬分配、废旧物资处理等8方面。这也是国资委首度针对“小金库”治理发布新规。
2009年中央正式展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财政部数据显示,三年来全国共发现“小金库”60722个、涉及金额315.86亿元。
国资委表示,在治理过程中发现了滋生“小金库”的事项和环节,尤其是一些央企的基层子企业,管理责任不明确,存在管理隐患,也是“小金库”滋生的主要领域。
一位财务人士分析,“小金库”,主要是指在单位财务以外另设账目的公款,目前私设“小金库”仅属于违纪行为但并不违法。小金库往往是腐败的资金来源。单位可以通过收入不记账、虚列支出以及截留上交款项等方式增设“小金库”,以用于集体或个人消费。
因此此次新规对上述可能产生“小金库”的环节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共涉及绩效薪酬分配、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等业务处理,以及废旧物资处置等8方面。如:企业的废料处理应入账由专人管理、基层单位绩效薪酬(奖金)分配,不得单独留存、二次分配或挪作他用。严禁虚构会议名目预存会议费或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