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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财会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具体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重点强调了财会数据真实性责任、偿付能力监管、资金管理规范等六大方面,对保险公司的财会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规范》的发布有利于夯实保险公司财会基础工作,提高行业风险管理水平,是保监会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的重要举措,将对保险行业的稳健经营和长期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这位负责人指出,《规范》从机构人员、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预算管理、内部会计监督、财务信息系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集团财务管理等方面对保险公司财会工作应当履行的职责范围、应当发挥的基本功能做了系统的规范。
《规范》对财会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具体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重点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了单位负责人对财会工作合规性和会计数据真实性的责任,要求建立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的内部会计监督机制。
二是针对保险行业的特殊性,对保险财务行为进行规范,明确了会计机构的设立和人员配备的要求,对保险责任准备金核算、委托投资核算等保险会计核算关键环节提出具体要求,规定了保险业务资金和投资资金、投资资产和非投资资产以及准备金负债和非准备金负债的管理要求,同时对保险财务信息系统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是明确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管理要求,强化了偿付能力的导向作用和约束力。
四是规范资金管理等财务行为,从财务角度治理市场不规范行为。《规范》要求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集中支付”和“零现金支付”制度,堵塞资金管理的漏洞。
五是针对近几年保险集团发展迅猛的趋势,加强对保险集团财会工作和财务风险的管理要求,防范保险集团内部风险传递。
六是对保险财会工作的新模式、新事项进行规范。针对集中管理模式,《规范》对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针对目前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规范》对非金融支付机构的资质和交易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在非金融支付机构留存的备付金不得超过公司总资产的1%。
这位负责人强调,《规范》的发布对于规范保险公司财务行为,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具有重要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加强偿付能力监管。首先,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数据和有关监管指标均来自于保险公司的财务信息,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是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其次,财务管理涵盖了公司资产、负债、资金、资本等各方面,这些方面都是偿付能力管理的重要环节。最后,财务风险是公司各类风险的集中体现,是偿付能力监管的核心内容。规范保险公司财会工作,夯实保险公司财会基础,督促公司完善财务内控,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可以为偿付能力监管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近年来,市场上出现的大案要案、恶性竞争、数据不真实的问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部分公司财会工作薄弱、内控不严,给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通过规范财会工作,从制度上防范财务造假行为,切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资金来源,能有效地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有利于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目前一些公司仍然处于以规模为导向、以销售管理为核心的粗放型增长阶段,不利于公司乃至行业的科学发展。通过规范保险公司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财会工作,引导公司建立科学的预算指标和财务管理机制,有利于促进公司从价格、规模竞争向产品、服务和管理质量的理性竞争转变,逐步走上科学发展轨道。
这位负责人强调,财务管控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下一步保监会将按照《规范》的要求,督促保险公司不断改进财会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为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