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本报讯 中央政府履行承诺,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三公”支出和行政运行费用。日前,中国人大网将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代表国务院向常委会作的2010年中央决算报告公布。
报告显示,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4.7亿元。
其中,出国(境)经费17.73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61.69亿元,公务接待费15.28亿元。
此外,国务院还报告了行政经费情况,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887.1亿元。
对于中央各部门的“三公”经费的公开问题,谢旭人表示,中央各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由本部门向社会公开。
迄今为止,只有科技部公布了2011年的“三公”经费预算,还没有一个部门公布2010年“三公”经费的决算。
财政预决算公开“三部曲”
财政预决算在我国曾是“国家机密”。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原来的一些“秘密”,在这部法实施后,开始慢慢走到阳光下,财政预决算预算信息即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