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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22日在北京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各地要按照五部门下发文件通知要求,积极认真、平稳有序地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切实取消超期收费等违规和不合理收费,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在通气会上表示,中央纪委将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和不合理收费列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审批收费公路收费站点和通行费标准与收费期限是省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因此,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省级人民政府。为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经国务院同意,专项清理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对清理工作不到位或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地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次专项清理要对各省(区、市)出台的有关收费公路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解决现行法规制度中明显不适应发展实际需要、前后规定不一致或不衔接、文件过期等问题,确保在2012年4月前完成修订与废除工作。
在总结完善阶段,一是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形成机制,科学确定经营性公路合理回报率;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还贷公路收支情况定期审计制度、收费公路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三是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四是强化收费公路服务质量监管力度,完善收费公路相关法规。
何建中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各地将及时公布收费公路有关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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