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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认为,从财政支出视角看我国宏观税负的话,福利与税收是不匹配的,究其原因是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还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资料表明,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的边际税率高于我国,但由于他们的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支出比重非常大,公民可以享受到相对完善的社会福利。以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政策著称的北欧国家丹麦为例,2007年政府支出的福利性支出(含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等)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高达70.25%。另外一些发达国家,比如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也分别高达68.84%、58.73%、56.73%、57.11%,并且我国周边的一些亚洲发展中国家在公共福利方面的财政支出也高于我国,由于“高税负”产生“高福利”,这些国家中的公民并没有对自己国家的税收政策产生很大的反感情绪。相反我国政府提供的公共福利占财政支出这一比重相对较低,2007年我国这方面的数据累计不足30%。2009年中央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医疗卫生支出、教育支出水平分别为7.63%、2.7%、4.52%,与其他国家相比还有差距。
“确定一个合理的税负水平是优化我国宏观税负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报告提出,宏观税负合理水平的选择首先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目前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行列,人均GDP水平不高,因此宏观税负水平不宜过高。除确定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外,在我国宏观税负政策调整上,报告还建议,规范政府收入形式、厘清税费关系,调整税收制度、完善财税体制以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公共财政的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