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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劳资分利平衡点
据介绍,工资集体谈判制度的基本理念是,在承认劳资双方存在利益矛盾的前提下,强调通过平等协商达成集体合同来谋求双方共同利益。它也是市场经济国家近200年来协调劳动关系的一个最重要的手段。
在目前浙江不少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中,谈判的除了工资,还包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等。
“厂情”不同,因为浙江的“协商”方式灵活多样。如在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镇、村,实行区域性工资协商,由镇村联合工会与业主委员会或经营者代表签约;而在较大的产业群或块状经济区域,则由行业工会与行业协会协商签约。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工业基础较强的行业、区域,重点“协商”工资水平、奖金分配、补贴和福利等,以期建立工资的正常增长和调整机制;在生产经营较困难、工业基础相对薄弱的行业和区域,则重点“协商”工资支付办法等,重在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据了解,企业职工工资一般每年商定一次,由双方选出代表,面对面决定当年工资标准。但部分企业因为受季节影响大,也会每季度开会商议调整工资水平。有些服装企业根据批次及时调整工时工价。除此之外,产假休几天、享受多少福利等,几乎一切与职工息息相关的厂务,都允许职工参与“拍板”。
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陈世权认为,通过集体谈判,劳动者在经济地位方面的相对弱势得到扭转,让劳动者个人意志通过劳动者团体进行集体表达,改善了劳动者在谈判地位上的不平等和谈判能力上相对薄弱的状况。“劳资双方通过集体谈判确定劳动者福利待遇和劳动条件,有效地促使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均可接受的条件,成为缓解劳资矛盾和收入分配差距的一个减压阀,也是化解劳资矛盾的最好途径。”
而在不少劳动专家看来,集体谈判不仅畅通了劳动者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使劳动者的意愿可以在谈判中得到表达,处于相对弱势的劳动者的话语权得到尊重,而且有利于缓解劳资双方的对立程度、防止极端状况的出现,是缓和、疏导劳资矛盾的有效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项研究显示:单位GDP的劳动争议受理数,全国为1.9,浙江为1.35;单位GDP的劳动争议涉及劳动者人数,全国为5.59,浙江为2.40。“这表明,浙江省的劳资和谐度,明显走在全国前列。”陈世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