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北京购房须连续纳税五年 外地房产不计入

2011年02月17日08:4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投机性购房 北京购房 购房合同 房地产 购房 楼市 房价

【解读】

去年出台的“京十二条”中,首次提出了限购措施,即一个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住房。

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认为,新调控措施对限购措施进行了完善。“过去限购只看增量,即不论以前家庭拥有多少套住房,都能再新购一套。而这次既看存量又看增量,如果一个本地户籍家庭已拥有了两套住房,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就不能再购房了。而本地户籍的家庭如果已拥有一套或外地家庭没有住房,还可以再买一套。这就照顾到改善型家庭的需求。”

提供5年纳税证明防炒房

【政策】

对于外地户籍家庭购房,在纳税和社保缴纳时间上,延长到了“连续5年”。

【解读】

陈志表示,这并非是一个排外的政策。首先,在限购政策上,对北京户籍的家庭和外地户籍的家庭,同样都采取了严格限购,都是为了抑制投资和投机性购房。对外地户籍家庭社保和纳税时间的延长,是为防止一些并非在京工作人员,在京炒房。

“其次,对于外地在京工作人员的合理购房需求,政策上是考虑到的。因为无论是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并不一定刚开始工作,就要购买住房。可以先租房居住,在有了沉淀和积累后,再考虑买房。用5年来进行积累,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时间。政策规定,5年缴纳个税和社保之后,是可以购买一套住房的。这和北京提出的"先租后买"、大力发展公租房是一致的。”陈志说。

骗购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政策】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购房人资格核查机制。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解读】

陈志表示,多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核查机制下,购房人的所有信息都可以核实到。“有没有结婚?有多少套房产?个税和社保缴纳了多少年,都可以核查清楚。”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审核购房人资格时,对于购房人已有的住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核查房屋权属登记中的材料,即查房产证。同时,还会核查该家庭近期有无购房记录,即核查购房网签记录。“目前各区县的房屋交易大厅,都可以查询到每个家庭的房屋产权登记记录和交易网签记录。”

这位负责人提醒,如果不符合条件,肯定过不了核查关。如果购房人不符合条件骗购,首先不能通过网签;即便通过了网签,最后不能办房产证。已经掏钱买了房,最后没有房产证,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需要购房人自己承担。如果骗购,将来会体现在个人信用记录上,这对今后的个人生活可能造成影响。

此外,开发商或中介机构如果违规,则将可能受到暂停预售许可或网签的处罚。

已有住房将“认房不认贷”

释疑

昨日,就新政涉及的限购细节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以及市住建委相关人士。

限购界定点为网签时间

问:限购执行的分水岭是什么时间?是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还是办理网签、房屋登记的时间?

答:陈志表示,执行的分界点会按网签时间来确定。每晚12点,网签申报会截止。在今天零点之前网签的,将按照旧政策执行。如果是今天零点之后的,将按新限购政策执行。

已有住房将“认房不认贷”

问:已有住房如何界定?是认房还是认贷?

答:陈志表示,“京十五条”中,对于房产的界定用的字眼是“拥有”,这代表着对于已有住房的认定,采用的将是认定该家庭目前名下实际拥有的房产,即“认房”。

已有房产卖掉仍可新购房

问:列入了限购的家庭,把现有住房卖掉,可否再买房?

答:陈志说,按照新规,是按照家庭目前实际拥有的房产来认定的。如果已将房产出售,不在该家庭名下了,就可再新购房。这也照顾到了部分改善型需求的家庭。

商业房产不计入已有住房

问:已购商业或“商改住”,算不算已有住房?

答:陈志表示,此次政策只是针对住宅,与商业无关,因此已有的商业房产,不计算为已有住房。对于“商改住”,如果是住宅的房产证,则认定为已有住房。

外地人的外地房产不计入

问:外地人如果在外地已有住房,是否会被限购?

答:陈志表示,此次限购措施中,针对的还是在京拥有的住房,如果符合条件的外地人在北京没有住房,就可以新购买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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