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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建设两岸同胞融合示范区
在“十一五”期间(2006年底),台商林重光作为首位参选区人大代表的在厦台胞,引起各方关注。
“十二五”期间,《建议》明确,将进一步建设“两岸同胞融合示范区。对台胞在厦置产置业、就学就业、居住生活等实行市民待遇,鼓励常住厦门的台胞融入社区生活,参与社区服务。支持在厦投资、工作、生活的台胞依法参选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加入群团组织,参评相关荣誉。
放宽台商投资领域
《建议》指出,争取进一步放宽台商投资领域,创新台商投资区投资管理方式,扩大厦台货物贸易,建设两岸货物贸易的重要枢纽。
探索实施更加开放和优惠的政策,积极参与两岸产业 “搭桥”计划,同时,争取国家有关部委、两岸协商机构及台湾行业协会来厦设立办事机构,推动建设两岸事务重要协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