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破解物业税开征难题能拉近贫富差距

2010年10月07日10:4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报告 物业税 财政政策 科学发展观 十二五 建言 资源税 环境税 财税改革 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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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高培勇教授主编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0/2011——“十二五”时期的中国财税改革》日前发布。该报告是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的团队研究成果,约50万字,它在盘点“十一五”财税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从财政收支、税收改革、预算制度改革以及财政体制改革等多方面,前瞻性地勾画了“十二五”时期我国财税改革蓝图。

《报告》认为,“十二五”时期将是中国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的财政改革目标主要应该是针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一系列挑战和问题,围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战略目标,通过实施以“公共化”为取向的一系列改革,努力建立与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实现以及和谐社会的建立。

谈及“十二五”时期税收改革的重点项目时,《报告》建议以“功能齐全”作为总体目标定位,在兼顾其他方面改革需要的同时,重点寻求如下四个项目的突破:一是在既有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基础上,通过全面“转型”和实施“扩围”,同时辅之于一系列配套动作,求得增值税制的进一步完善。二是从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转换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实现”上,从而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完善。三是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举措,着力破解物业税开征的难题,结束中国在财产保有层面的无税状态,从而构建一个能够有效拉近贫富差距的税制体系。四是确立环境税和资源税。其中,独立环境税方案应包括一般环境税、直接污染税和污染产品税。环境税的设计关键在于税率,其开征应先易后难、逐步推进。资源税改革主要是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并将资源税和环境成本以及资源合理开发、养护、恢复等挂钩,建立配套的减免税和加征措施。

《报告》还提出,“十二五”期间,应当以现行《预算法》的修订为契机,全面调整、规范中国的预算制度体系,并在财政体制改革上寻求突破。此外,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背景下,财税制度安排也必须做出相应调整,要涵盖“扩内需、稳外需”、“节能减排”、“促创新、增效益”、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以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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