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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三、记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兼并重组主要是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作出的自主选择行为,《意见》是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的?
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不能忽视政府的引导、管理和服务。企业兼并重组往往涉及到诸多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受体制和机制因素影响,特别是在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仅靠企业自身难以实现,需要加强政府的引导、激励和政策支持。但是,政府发挥作用要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更多地用市场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主要是通过改进管理服务和加强政策引导、扶持,创造有利于企业兼并重组的良好环境。
为此,《意见》强调,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通过完善相关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激励企业自愿、自主参与兼并重组。二是坚持市场化运作,由企业通过平等协商、依法合规开展兼并重组,防止“拉郎配”。三是促进市场有效竞争,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四是依法妥善解决资产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维护企业、社会和谐稳定。
四、记者:体制机制问题是制约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的重要制度障碍,请问,如何消除这一障碍?
答:当前,跨地区企业兼并重组的障碍主要是利益分配问题,有的地方还有一些不合理的规定;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的障碍主要是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问题。因此,必须从打破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理顺地区间利益关系,进一步放宽民营资本市场准入方面,采取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为此,《意见》提出,要清理废止各种不利于企业兼并重组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坚决取消地方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地区间可签订企业兼并重组后的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妥善解决工业增加值统计数据的归属问题,实现企业兼并重组成果共享。要切实向民营资本开放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加快垄断行业改革,鼓励民营资本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
五、记者:《意见》提出了许多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请问这些政策措施有哪些亮点?
答:目前,制约企业兼并重组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税收、土地使用、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等方面的负担较重,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引导和扶持。《意见》从实际出发,着力完善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体系、减轻企业负担,提出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完善相关土地管理政策、妥善解决债权债务和职工安置问题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主要政策措施有: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由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技改贴息、职工安置补助等方式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兼并重组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优先办理项目立项,优先安排技术改造资金;鼓励商业银行对兼并重组后企业进行综合授信,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兼并重组涉及的划拨土地可依法继续划拨使用,或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继续支持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