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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水电项目望率先试点同网同价 全面推进存悬念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2009 年 0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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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投资升温呼唤监管跟进

新建水电项目有望率先试点同网同价

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28日表示,发改委确是在准备水、火电同网同价的试点,但仅限于局部地区,并对马上就要实行水、火同网同价的说法予以澄清。我国电力监管部门权威人士透露,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水、火电同价还存在不确定性,但即使是开始实施,也会率先在矛盾突出的地方进行试点。

水、火电同价并不是新鲜的话题,此前市场对其实施可行性存在很大争议。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后发现,虽然水、火电同网同价值得期待,但在销售电价未上调、水资源费尚待统一征收的形势下,水、火电同价从开始试点到政策出台,再到全国大面积推广,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价格确定、收益分配、投资监管等多方面有综合配套的政策考量。

支持水电等清洁能源发展

有关水、火电同价的讨论始于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其间,电监会表示,在条件成熟时将实施水电和火电同价政策,以鼓励水电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在今年两会期间,国家能源局持同样观点,认为目前的水电上网价格低于火电上网价格,没有体现国家发展清洁能源的要求,应该实行同网同价。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吴钟瑚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水、火电同价是为了支持清洁能源发展。近年来,水电站建设的拆迁、移民和环保费用都比较大,通过提高电价,这部分费用可以得到补偿。他解释说,部分老水电站修建时的移民补偿水平比较低,后来随着物价水平提高,需要增加补偿。

我国虽然水力资源丰富,但水电站的开发建设却相对滞后。业内人士认为,越来越高的移民和生态环境补偿费用导致水电投资回报下降,而且,移民和生态问题还引发各界对水电建设的质疑,从而阻碍着我国水电的进一步开发。

数据显示,我国是世界上水电装机容量最多的国家。截至2008年底,我国水电装机达到了1.7亿千瓦,年发电量5633亿千瓦时,居世界第一。

尽管如此,我国水电实际开发程度还比较低。截至2008年,我国水电开发程度仅为42%,相较于发达国家80%的水平而言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水能资源最为丰富的西部地区更是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据了解,国家能源部门已经确定2009年将加快水电项目核准的步伐,今年等待核准的水电项目总装机量超过5000万千瓦。

同时,国家能源部门认为,加快水电开发,必须要有新思路,即要加大水电建设环保工作力度,规划时给河流保留足够的生态空间,并在建设中促进生态建设。这意味着水电站建设的环境成本将继续增加。

一直从事电力市场研究的上海大学教授邹斌认为,从理论上讲,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水电和火电同价是必然的,但不应以行政定价的形式出现。邹斌介绍说,竞争的电力市场需要具备两个特征:一是电力生产按市场供需进行;二是电力投资分散完成。目前我国正处于由管制的电力市场向竞争的电力市场过渡的阶段,电力投资已经实现分散,因而,作为过渡时期支持水电投资的一种手段,实行水电和火电同价试点是可行的。

新建项目有望率先试点

电力监管部门有关专家透露,对于目前效益较好、移民补偿基本解决的水电企业来说,可能暂不会实施水、火电同价,至少不会率先实施。国泰君安研究员王威预计,水、火电同价的试点很可能选取四川、广西、云南等小水电企业分布密集且电价不高、盈利情况差、矛盾突出的地区。

国家电网有关人士表示,如果水、火电同价付诸实施,却不相应提高销售终端电价,对国家电网的利润会造成不小的冲击。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实行水、火电同价从节约能源和鼓励清洁能源角度很有必要,但落实难的根源在于,水、火电的资源价格不同,火电需要购买煤炭,而水电所需的水资源目前来看是廉价的,因为水资源费尚未全面起征。此外,同样是水电站,但由于投资主体不同,其建设成本也存在较大差异,目前仍存在水电上网电价不统一的情形。

林伯强表示,从实际操作的可行性来看,新上的水电项目可能会实现水、火电同价。原因是现在水电站建设的移民搬迁成本已经很大,如果不提高水电价格,很难覆盖新的成本。事实上,近两年新建的水电站电价已经几乎与火电价格相同。

英大证券能源研究中心卢小兵也认为,先对数量有限的新建水电项目进行试点的可能性大,因为电网企业目前仍背负着巨大的让利空间,全面提升电价难度较大。他表示,试点工作的开展有可能采用国家统一征收和按需补贴的形式,以此进行资金的统一分配,因此在水电开发中面临较多移民安置、开发矛盾突出的水电公司将相应受益,如黔源电力、文山电力、国电电力、国投电力、桂冠电力和川投能源等。

全面推进面临两大悬念

水电电价提高带来的收益将如何分配,这是业界普遍关心的问题。吴钟瑚表示,水、火电同价政策全面推开的关键是确定一个水、火电同价的标准,首先要确定公平的定价,其次需要制定配套措施来解决增加的电价收入的分配问题。这两大问题悬而未决,将直接关系到水、火电同价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能否得到顺利推进。

在一位电力监管部门权威人士看来,落实水、火电同价政策之后,增加的电价收入如何分配关系重大。目前看来,很大一部分资金将用于解决水库移民的欠账,以及补偿标准较低的问题。

据了解,尽管多数水电站在建设前期已将库区移民的支付成本纳入预算内,但以当时的经济条件,补偿标准普遍偏低,现在水电站的效益好转,很可能会导致该矛盾浮出水面甚至激化。

吴钟瑚表示,水电价格上调带来的收入应当用于水库维修、移民补偿,还有的用于发展清洁能源、电网建设等,而不能在水电价格提高后,又造成电力企业之间的分配不均。

林伯强认为,分配不均的问题极有可能发生,原因是,对于新建的水电站来说,资金分配很明确,即补偿移民,至于之前修建的水电站,对其移民是否也要进行补偿?补偿多少额度才算公平?补偿后的剩余资金该归谁?中央、地方的利益如何处理?一系列问题都亟待解决。

从2007年就已经开始酝酿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以及从今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水利工程水资源费,已经为水电提价收入分配做了铺垫。不过,从上述两项政策的执行来看,多数省份最终获得批复的库区基金为0.8分/千瓦时,而水资源费为0.3-0.8分/千瓦时。即使都取最高值,两项政策所收取的费用也只有1.6分/千瓦时。而目前水电价格平均比火电低0.1元/千瓦时以上。可见,两项政策也只能为水电提价分流接近一成的收入,水电企业因提价带来的收益如何分配仍是关键问题。

因此,在向销售电价传导难度大、而提价收入分配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业界预期水、火电同网同价从试点到政策出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开发升温需监管跟进

按2008年水电发电量数据测算,提高电价后,水电企业可增加收入约563亿元。这不仅对目前的水电企业构成巨大利好,也会引诱大批行业新进入者分食“大餐”。

对于水电价格提高会不会进一步带来五大集团“跑马圈水”的问题,吴钟瑚认为,五大集团收购小水电,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因为预期水电价格提高,此前这些企业在西南大量收购小水电,主要是为了达到有关部门对电力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的最低限额。

但更多专家表示,一旦水、火电同价的政策风声被行业充分消化,无疑会导致目前急寻去路的国有或民间资本蜂拥而上,投向水电开发。

邹斌表示,伴随着未来水电投资热度的提高,国家有关部门需要在水电站审批监管方面加大力度,避免无序开发导致对生态环境破坏。此外,业内人士认为,还需要制定科学的水电开发规划予以指导,避免先开发后规划导致并网发电难度大的问题,重蹈风电等新能源前期规划不足导致行业发展遇阻的覆辙。

■ 独家访谈

朱成章:水电提价也应依照成本法

本报记者 李阳丹

对于水电、火电同网同价的问题,原能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现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经济专委会副主任朱成章认为,水电的上网电价低具有合理性,即使水电提价,也应当按照“成本+利润+税金”的原则,区别对待新建电站和老电站。

成本法确定电价

中国证券报记者:我国上网电价的定价标准是什么?

朱成章:到目前为止,我国上网电价的定价原则是“成本+利润+税金”,国家发改委近几年发的文件也一直在强调这个定价规则。火电分地区的标杆电价,就是根据这个原则来定的。现在风电也有了各地的标杆电价,光伏发电和核电的电价都比火电要高,就是因为新能源发电的成本比较高。水电电价一直比火电低,是因为水电的成本低,特别是运营成本,这其实也是按照“成本+利润+税金”的原则来确定的。

中国证券报记者:如果水电价格与火电实现同价,会对下游产生什么影响?

朱成章:有关水电、火电同网同价的问题,国家发改委之前专门组织过一次会议讨论,我作为专家参加了那次会议。各水电比重较大的省在会前都做了测算,如果水电价格都提到火电的价格,电网公司将多付出成本,具体各省上网电价提高的幅度不一样。

而去年为了解决火电燃料成本上升的问题,第二次提电价时,火电上网电价每度提高了两分钱,而销售电价没有提,电网公司今年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经过测算,各省的销售电价要提高0.03元/度-0.12元/度,才能够弥补电网公司因为水电提价多付出的成本,但这还不能解决电网亏损的问题。各省都表示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要提高销售电价很难,都不太赞同。

区别对待新老水电站

中国证券报记者:您怎么看水电、火电同价的举措?

朱成章:我们国家的电力定价原则就是“成本+利润+税金”,这是《电力法》定的,也是国家发改委关于电价改革方案中的意见,为什么现在水电要“同网同价”?现在看来是不符合电力行业的相关规定的。

我个人认为水电的上网电价低是合理的。水电在发电过程中不消耗煤、油、天然气等自然资源,就是依靠天然的水流,成本很低。水电低价在世界各国几乎都是这样做的,在水电比重占到90%以上的挪威、瑞典等国家,他们的电价就比世界各国的电价都低。

此外,过去老的水电站,如刘家峡、青龙峡等,过去都是国家拨款建设的,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要求和压力,其运行费用很低,按照“成本+利润+税金”的原则定价,低价是合理的。现在如果实施同网同价,等于给这些企业“暴利”了。

中国证券报记者:那您认为水电价格怎么提才合理?

朱成章:我认为,水电价格如果要提高,也应该根据“成本+利润+税金”的原则来确定。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意见,提高水电价格的收益将用于移民补偿和环境保护。应该算出有多少用于移民补偿,有多少用于环境保护,如果是这些费用提高导致成本增加而提价,那就是合理的。并且,提价后应直接支付给移民和环保,而不能给水电企业超额利润。

从国家发改委提供的资料来看,这几年新建的水电站上网电价按照“成本+利润+税金”来定价,其电价已经提高了很多,达到0.3元/度左右,跟火电上网电价的差距已经缩小。这就是区别对待,“老电老价,新电新价”。现在要把所有水电,不管老的新的,有没有还本付息的任务,都要提到一个价格,其实是不公平的。另外,过去大家在电费里面都加了“长江三峡建设基金”,给长江三峡免费提供了投资,现在水电要高价,这是不合理的。这个事情应该综合、全面地考虑。(记者李阳丹 邢佰英)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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