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加强监测和统计报告工作,根据猪粮比价的变动情况,分别或同时启动发布预警信息、增加储备、调整政府补贴、进出口调节等措施。
(一)正常情况当猪粮比价处于9∶1—6∶1之间(绿色区域)时,做好市场监测工作,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各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发布生猪生产和市场信息。中央和地方正常猪肉储备规模主要用于满足应急和救灾的需要。
1.当猪粮比价低于6∶1时,在中国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发布生猪市场预警信息,并通过其他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6∶1—5.5∶1之间(蓝色区域)时,根据市场情况增加必要的中央和地方冻肉储备,并着手做好实施二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1.当猪粮比价低于5.5∶1时,通过财政贴息的形式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和猪肉深加工规模。
2.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5.5∶1—5∶1之间(黄色区域)时,进一步增加中央政府冻肉储备,同时要求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增加地方冻肉储备,还可以适当增加地方政府的活体储备。
2.增加政府储备后,猪粮比价仍然低于5∶1,而且出现养殖户过度宰杀母猪的情况,月度母猪存栏量同比下降较多时,对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的养殖户(场),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增加发放临时饲养补贴;对国家确定的优良种猪场的养殖户(场),按每头公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临时饲养补贴。
(一)信息发布。在完善生猪信息统计制度的基础上,在中国政府网建立生猪市场调控统一信息平台,各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在平台发布有关信息,提醒生产者防范市场风险和疫病风险,引导养殖户适时调整养殖规模和养殖结构。
(二)市场监测监管。加强饲料安全和防疫监管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预警机制;按照《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处理疫情。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强化猪肉检疫和检验制度,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流入市场。严肃查处屠宰加工和销售病死猪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为,规范生猪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清理整顿在生猪饲养、运输、屠宰和猪肉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不合理税费。加强生猪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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