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央行一位人士处获悉,在此次的机构改革中,除了原有的职能外,央行将新增一项存款保险职能。同时,汇率政策职能也要从货币政策司分离出来,成立单独的汇率司。
在年初开始的大部制改革中,虽然央行等部委并不在改革行列,但也要重新进行职能调整,预计具体方案将会很快公布。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货币理论与政策研究室主任彭兴韵对记者表示,早在2003年银监会从央行分拆出来时,央行已经开始了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从理论、技术条件上来讲,在中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
今年7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制定出台存款保险条例(人民银行、法制办负责)。分析人士称,当前国家财政丰盈,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已经万事俱备,最快可于年内推出。
根据资料介绍,存款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秩序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建立的一种在银行因意外事故破产时进行债务清偿的制度。说得简单些,就是由各家存款性金融机构缴纳保费,一旦投保机构面临危机或破产,就由这家保险机构为存款人支付一定限度的款项。
那么,在中国即将出台的存款保险制度是采取存款保险公司的形式,还是采取央行一个职能司局的方式?彭兴韵表示,具体情况目前尚不明朗,但他个人更倾向于前者。因为存款保险涉及到费率和风险的问题,作为央行的一个职能部门似乎有些不妥。同时,他认为,公司资本金可由财政或外汇注资。(国际金融报 李卫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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