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印发了2008年第10号部令,《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0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方便各界对本办法的理解,特别是有关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我们对商务部对外贸易司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1、问:商务部出台《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背景?
答:该办法是我们应国内广大企业的要求而制定的,是对外贸易管理方式的一次创新。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结束,我国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进一步减少。面对全面开放的农产品市场,迫切需要转变观念,创新管理模式。近几年,国际农产品市场波动频繁,在实际进出口贸易中,我国一些企业国际市场经验不足,信息掌握不够全面,盲目订货和进口,国际市场发生变化后,造成很大损失,还导致了不少国际贸易纠纷,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很多中小企业被迫破产倒闭、被兼并和重组。2006年6月份,大豆单月进口创下367万吨的历史最高记录,广州口岸由于进口过于集中,码头拥挤,船舶卸货困难,造成严重滞期,企业缴纳高额滞港费。另外,集中到货还造成后期企业不得不低价销售豆粕,损失巨大。因此,很多企业向我们反映,迫切需要政府和商协会加强指导,建立起统一、权威、准确的农产品进口信息发布渠道,提供相关信息。
2、问:推出《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制定该办法的目的:1、为企业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减少进口的盲目性。2、为政府部门的宏观决策提供依据。3、转变政府职能,从原来的单纯的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过渡。4、提高行业凝聚力,加强行业自律。
该办法的意义在于:1、这是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方式的创新,体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2、有利于进口企业掌握市场整体情况,增强对市场分析、判断和把握的能力,适时调整进口节奏,避免集中到货,规避市场风险。3、信息“从企业中来,为企业服务”,实现了信息共享。4、有利于政府加强市场宏观导向,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3、问:请简要介绍该办法的起草过程?
答:在《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驻世贸使团以及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两次召集进口规模居前10位的主要内外资进口经营者开会讨论,并于2006年11月在我部网站公布征求意见稿,2007年6月再次在我部网站公布修改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召集业内专家进行讨论修订等。我们还听取了美国、巴西、阿根廷三国驻华使馆两次提出的意见。在征求意见稿和修订稿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和修订,数易其稿。其中包括:考虑到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我们删除了企业上报“合同金额”的有关要求。
起草过程中,我们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是考虑企业的实际需要;二是方便对外贸易经营者;三是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商业秘密;四是保证上报数据真实性;五是借鉴国外的一些成熟做法。
4、问: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商品有哪些?
答:本次实施的品种为大豆、油菜籽、豆粕、豆油、菜子油和棕榈油6种,今后视情况再逐渐增加。
我国是油脂油料的生产大国、消费大国,也是进口大国。2007年,我国大豆、豆油、棕榈油进口量均居世界第一位。大豆、植物油进口数量分别为3082万吨、838.3万吨,同比增长9%、25%。金额达到114.7亿美元、62.3亿美元,增长53.2%和97.8%,是进口量最大、用汇最多的前两项农产品,占我国农产品进口总额的28%、15.2%。油菜籽也是主要油料作物,与植物油供应密切相关。豆粕是大豆加工成豆油后的副产品,是养殖业的主要饲料来源,与大豆的关联性很强。因此,首先选择这几个较为有代表性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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