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透露,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有关上市公司重整的司法解释。如果顺利,该司法解释有望在年内出台。
在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等共同主办的“第一届中国破产法论坛”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表示,针对现在企业破产法在审理案件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最高法院已经启动了关于破产法的系统的司法解释制订工作。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透露,最近全国人大正在制订五年立法计划,个人破产法有可能作为一重要议题列入立法计划。《企业破产法》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贾志杰呼吁,“希望个人破产法能列入本届人大的立法计划,再经过几年的努力形成正式的法律。”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透露,最近国务院正在组织修改保险法,可能会涉及保险公司的破产问题。银监会也正在组织修改商业银行的破产实施办法。
此外,金融机构破产制度需要在破产法之外作出特别规定已成共识。专家认为,在金融机构的破产制度中,考虑到各类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建立具有普适性的一般破产制度难度很大。因此,分业制定的破产制度应是更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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