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去年那场“水务资产高溢价收购”风波后,涉身其中的企业今年开始联手“护市”。
“反思五年来水业改革,目的是继续往前走,而不是其他的方向。”在近日的“2008城市水业战略论坛”上,法国威立雅水务集团(中国)副总裁黄晓军如是说。
同一场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司长李东序也对质疑声作出了回应:在改革中资产收购、回购问题,水价的溢价出让问题,是我们没有遇到过的新问题。但绝不可能一出问题就倒退回政府包办包揽那个年代。
此前,原建设部和发改委曾对水业资产市场化改革的七个典型案例,逐一调查,最终的态度也是肯定了其总体思路。
两部委调查七案例
2002年建设部出台《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城市水业的改革大幕拉开。同年,跨国水务巨头威立雅斥资约20亿元,以净资产的三倍溢价收购了上海浦东自来水公司50%股权。
此事在当时并未引起广泛关注,原因是当时的普遍看法是:中国仅有一个上海,上海仅有一个浦东,在浦东树立标杆也可以理解。
但到了2007年,当兰州、海口、扬州、天津等地接连以高溢价向国际水务巨头出让水业资产后,本土企业以及相关专家开始反弹。
在本土水务企业被边缘化、中国未来可能出现“水危机”等类似的一片呼声下,中国城镇供水协会向国务院递交报告,请求作政策调整。
“后来,建设部和发改委对七个自来水公司,七个典型案例,一个一个调查,一个一个解剖,最后认为改革总体思路和制度设计是正确的。”中国城镇供水协会会长助理肖绍雍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
上海济邦咨询公司总经理张燎也认为,起先建设部对高溢价问题并未表态,“但是后来有些行业把这个报告递上去了,不发声不行了。”
在上述“2008城市水业战略论坛”上,李东序强调,(水业)必须坚持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
威立雅兰州自来水公司项目顾问、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则表示,现在一些人拿来反对改革的例子基本都是那些失败的项目。“比方说,四平的项目、长春的项目、内蒙的项目,应该彻查这些项目为什么会产生失败,为什么会使业内很多人士都错误地作出判断,说水业改革不能进行。”
三大政策体系的衔接
城市供水的自身属性,令其在市场化的同时,其公共性也在不断被强调。
“自来水存在于水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发改委三维政策体系当中,这三个(部门)的思路是不统一的。”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称。
2003年以来从国家到省陆陆续续成立了国资委,自来水以公司形式存在,从而被纳入国企改制的范围。
傅涛称,国资委的动机跟水务部门是不同的,发生溢价的本质,是以国资委为主导的融资冲动。国资委在没有专门的办法出台之前,没有对公用设施进行产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把水务资产当做一般资产处置了,造成一些地方需要到期保值回购,而投资者坐享利益。
相比之下,地方水务主管部门仍在延续原来对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思路,更多地关注水业设施建设的投资、质量和验收,而普遍忽略了对新的市场化投资主体的运营过程的监管。
而发改委的监管事项,只集中在资产处置之后所发生的水价,但该不该调价,怎么调价,调多少,目前机制不明确。
“(三者)没有很好地协调,后面两个的弱化或者说不配套,造成了投资人对价格评估的极大差异。”傅涛说。
谁是真正风险承担者?
在高溢价风波下,上海济邦咨询公司费时三个月,将各地相关高溢价项目合约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近100页的一个报告,于今年春节前提交到原建设部。
关于这个报告,张燎称:“一个副司长说这是他看到最棒的一个报告。”
报告提出,估值方法学的差异是导致所谓溢价的主要原因,对同一资产的真实市场价值,国有资产评估值是基于成本,而商业投资人是基于未来现金流的估值方法;其次在目前水价监管不到位,或者水价调整机制比较模糊的情况下,投资人对投资上涨存在一些过度预期;另外某些能力比较强的投资方,确实也存在利益转移的方法和渠道,而一些部门也把一些利益完全放掉。
对此,张燎称,其实不要太担心所谓的溢价,现在要做的是,调整估值的方法学;明晰水价调整机制;让关联交易不能发生。“在这样一些工作做完之后,你就放心大胆的,你敢出高价我就敢接收。”
据了解,调整估值的相关政策已在拟定当中。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下称《办法》)近日已修订完毕,将对水价的成本内涵进行修订。
“如果接下去还只是追求各个项目高溢价”,澳门自来水公司总经理范晓军表示,将来哭的不是这些城市的市长,也不是老百姓,因为水价相信政府是完全能够控制得住的,最后哭的是投资人,真正担忧溢价的可能是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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