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个税起征点将调至两千元 -广东GDP突破3万亿元首超台湾 城市竞争力北京第三香港最强 -18省签订钢铁业淘汰落后产能责任书 中石油80亿进军中亚天然气 -周生贤:和老百姓相关项目要听证 赵玉芬最先站出来反对PX项目 -2007股民一年贡献印花税3000亿 八大跨年度金股腾飞在即(名单) -中国实际使用外资续增 美日德等对华投资下降 人民币剑指7.30 -明年GDP增速或降至11%以下 坚决遏制通胀化解经济成长期烦恼 -北京市国资委:国企职工工资明年将上调 职工不涨薪老总禁先涨 -京沪高铁公司创立 平安携160亿入股 社保基金入股 未来可能上市 -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张荣坤案开庭 朗讯在华贿赂案隐现联通高管
生活品提价备案制元旦实施 一次涨价5%需报告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12 月 29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明年粮油肉价不能想涨就涨

基本生活消费品提价备案制度元旦起实施,一次涨价5%需报告物价部门

物价

记者从昨日在广州召开的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获悉,日前国家发改委已下发《关于实施基本生活消费品提价备案制度的公告》,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的情况下,各地粮油、猪牛羊肉、牛奶和液化石油气的经营者,在一次性提高价格5%以上,或十日内连续提高价格累计达8%以上,都应向当地物价部门报告。

商家必须上报涨价理由

据悉,该《公告》所指基本生活消费品等重要商品和服务,是指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粮食(面粉、籼米、粳米)、食用植物油(豆油、花生油、菜籽油、食用调和油)、猪牛羊肉、牛奶、液化石油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和服务。

《公告》要求经营者在一次性提高这些商品价格5%以上,或十日内连续提高价格累计达到8%以上时,应在价格变动之时起24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价格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而价格变动的理由主要包括生产原材料、人工成本、财务费用、进货价格等生产经营成本上升,或者国家税费政策调整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

理由不充分将被劝降价

对于价格变动理由不充分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给与劝诫,要求经营者退回原价或者降低调价幅度;如劝诫后,没有恢复原价或者降低调价幅度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对该经营者进行价格变动后成本的调查,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而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履行备案程序或者虚构理由的,物价部门可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4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来源:南方都市报)

来源: 中国经济网

相关文章:
10月北京人均月总收入全国第一 生活品质难夺冠
财政部称明年主要下调汽车及化妆品等生活品关税
图片新闻:
劳动保障部:08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100元
公安部公布08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分数线(组图)
更多 >>

观察与思考
2008年公务员考试资讯大全/ 考研资讯大全
· 08年经济金融行业形势分析预测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08年走向 解读
更多>>
中国发展报告
中国外商投资报告/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公报/ 07年上半年各省市GDP
· 中国环境统计数据大全(中英文版)
· 中国企业国际化战略报告2007蓝皮书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