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电 根据江苏省日前出台的《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规定》,今后,江苏省使用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建设、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省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将全部实行代建制。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实施工程建设管理,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
作为逐渐被世界发达国家广泛应用的一种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方式,代建制与现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和政府工程采购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政府对代建制项目主要把握产业政策和宏观决策,项目具体实施依靠市场机制管理,从而有助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行为。
据了解,今后,江苏省内政府融资性建设资金占总投资额30%以上和使用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或者政府融资性建设资金500万元以上的非经营性项目也将全部实行代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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