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国家标准尚未出台漏洞监管仅凭自觉
法律专家赵占领近日向媒体透露,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首个国家标准仍在制定阶段。而现阶段,网络漏洞的监控与管理仍需靠电商网站的自觉。但赵占领同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明确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刑法》也规定了泄露个人信息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用户可以通过民事、刑事途径维权,但关键是证据比较难收集。
《新京报》评论也认为,要想解决用户个人信息问题,最重要的还是完善相关法规,明确各方保护互联网个人信息的责任。用法律逼迫网站安全技术升级,同时也应让那些不负责任的网站,依法受到惩罚。
工信部介入要求企业严防漏洞
随着泄密事件愈演愈烈,工信也在昨天发布通告强烈谴责窃取和泄露用户信息的行为。
工信部要求,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网站,要尽快通过网站公告、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向用户发出警示,提醒用户修改在本网站或其它网站使用的相同用户名和密码。未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网站,必要时应提醒用户修改密码。
工信部同时要求互联网站要开展全面的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修复安全漏洞。加强系统安全防护,落实相关网络安全防护标准,提高系统防入侵、防窃取、防攻击能力。要采用加密方式存储用户信息,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件,要在开展应急处置的同时,按照规定向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报告。(中新网IT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