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文化产业与民营资本的产融结合

2011年11月30日13:3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文化 文化产业 六中全会 支出产业 融资

目前,我国民营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存在的问题,集中体现为民营资本积极参与文化产业的市场投融资机制有待理顺。

2010年3月,文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为金融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的产融结合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撑。鼓励民营资本积极参与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吸纳民营资本积极进入资本市场。如江苏人民出版社和北京共和联动图书有限公司于2009年注资1亿元,组建北京凤凰联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为首家国有出版企业与非公有制出版工作室合作的成功案例。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07年吸纳安徽浙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民营战略投资者的0.93亿元入股,实现了产权多元化,改善了资本结构和经营业绩,并于2010年完成主体发行上市。

实践证明,企业上市不仅能有效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扩大市场影响力和知名度,还能帮助企业分散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结构,获取发展所需稳定的资本性资金。截至2010年底,境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资本市场上市(包括IPO、借壳上市)的文化企业约有20余家,募集到以民营资本为主的社会各类资金超过200亿元。

目前,上市文化企业主要集中在影视制作、出版传媒等领域,后续将以互联网、新媒体、动漫游戏等类型的文化企业及改制后的大型文化集团企业为主。2011年“第三届文化企业30强”名单中,有7家新业态文化企业上榜,其中就有4家已经发行上市。预计,“十二五”期间,文化企业将迎来集体上市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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