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文化产业与民营资本的产融结合

2011年11月30日13:3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文化 文化产业 六中全会 支出产业 融资

我国文化产业在近十余年间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已初步形成较成体系的新兴产业形态。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在资源配置、经济增长、产业发展等方面已经发挥着支配性作用,市场经济高速增长积累了规模庞大的社会财富和民营资本,其中,民营资本也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

有效引导社会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市场领域,实现两者之间有效的产融结合,将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及文化市场供求现状,决定了其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具有较大的市场发展潜力和利润空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内,民营资本在市场超额利润的吸引下,必将对文化产业发展进程表现出极大的积极性,同时民营资本由于其产权性质,将表现出巨大的市场活力。

健全的文化产业市场体系是吸引民营资本积极进入的前提和保障,同时,民营资本的充分介入也是健全文化产业市场体系的条件和要求。文化产业在遵循一般产业发展运行规律的同时,又体现出其内在的、典型的市场特征:更多地遵循消费市场的供求规律,属于知识密集型和智力创意型产业;产业集聚和范围经济效应明显等。此外,文化产业也存在不以物质实体为价值核心、市场价格不易量化等产业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民营资本进入文化市场的投资方向、经营模式、运行机制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导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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