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长黄华华:拟一年解决60万外来人员户籍

发布时间: 2010-03-10 08:32:44  |  来源: 央视《小丫跑两会》  |  作者: 王振红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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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文科(番禺区市桥街东沙路东沙小区):“这就是广东省居住证,以前我的那个,以前的证件都是写的广东省暂住证,现在改了两个字,感觉就是比以前有一种就是在,好像是在家的感觉。”

  小彭的老家在湖南常德,父母都是农民。初中毕业的时候,为了让妹妹也能完成学业,小彭没有继续念高中,而是选择了在省内的一家中专学校学习中医针灸。

  彭文科:“当时家里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一般农村的孩子早当家。”

  2002年,小彭正式开始了在广州的打工生涯。也就是在这一年,他办理了自己的第一张暂住证。

  “2002年的8月,8月16日,我就去办了这个第一代的暂住证。然后后面就每隔一年都要办一次。”

  尽管打工的生活很艰苦,但小彭凭借自己的努力,拿到了中医专业的本科文凭,并考取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逐渐成为医院的技术骨干。从2003年起,小彭连续四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5年,小彭在番禺区市桥街贷款购买了一套80平米的二手房。

  “这个房就是我卧室,虽然有点小但是有点挤,但是感觉有自己一个家也挺不错。”

  在广州生活的8年中,小彭一共办了5张暂住证,而曾经被查验暂住证的那段经历,直到今天依然让小彭难以释怀。

  “感觉那个时候有点,好像是,有点被别人当贼一样,还是挺不好受的,老是被别人查而且是深更半夜的来查,因为大家都在睡觉,睡觉的时候砰砰把门敲醒,查暂住证,查暂住证,那个晚上根本就没法睡了。”

  小彭的遭遇对于很多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并不陌生,而他们的这种困惑,也成为城市管理者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

  郭光前(广州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处长):“我们这座城市是高度依赖流动人员,而且流动人员也为我们广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很重要的贡献。所以我们从政府部门的角度也好,应该给予他们流动人员更多的关心,不应该去设置一些过高的门槛去限制流动人员。”

  从2004年起,广州市就开始对流动人员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在居住、就业和生活等各方面,为流动人员提供权益保障和社会服务。

  郭光前:“我们是希望能够符合我们城市功能的,符合我们广州市产业结构调整的这样优秀的流动人员,守法的流动人员能够流在我们广州,能够为我们广州的发展继续作出贡献。”

  2010年1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也正是这一条规定,让彭文科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彭文科:“它现在出来这个政策之后,这个居住证政策之后,那我很期待,因为基本上我的其他条件已经,都已经达到,那我就可以去,到时候去可以申请它的常住人口。”

  小彭告诉我,已经在广州工作了8年,有了自己的家,但是暂住证的存在,好像总在提醒他,自己并不属于这座城市。小彭刚刚换掉的那张暂住证,在我们国家已经存在了二十多年,对数以亿计的打工群体来说,小小暂住证浓缩了他们的酸甜苦辣,已经成了他们的集体记忆。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家民间博物馆,我就见到了各色各样的暂住证。

  王小丫:“我知道在北京市的朝阳区有一个打工文化艺术博物馆,那我今天其实在这里已经走了很久了,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在这个金盏乡找到了,就在这里头。会客室,在这里我知道有一位工友他叫孙恒,以前我采访过他,他就是在负责这方面的工作。孙恒,你在吗?”

  “在!”

  “你好,你好。”

  “小丫你好。”

  “ 你好你好,又见到你了。”

  “新年好。”

  “新年好新年好,看看你这个的博物馆,带我们看看。”

  孙恒:“我们这第一个展厅是在讲打工30年的历史,1978年开始。”

  在孙恒的引导下,我走进了这座由乡村琉璃厂的旧工房改造成的“博物馆”。在这里,中国农民进城务工的30年历史一一展示在我们面前。孙恒告诉我们,这里的每一件展品都是全国各地的打工者捐献的。而在他们收到的所有捐赠品当中,最多的就是暂住证。

  王小丫:“我注意到在这个地方,你有很多个柜子是摆放的暂住证,是全国各地的暂住证,比如说有厦门市的北京市的、青岛市的,浙江的,还有山东的很多个地方。”

  “对。然后像南方的,这是广东的,广东人口流动暂住证,是这样的。

  1985年7月,公安部颁布《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标志着全国统一的暂住证制度的形成。随后,全国共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出台暂住证管理规定。

  “那个时候交费其实也很高的,一个月是15块钱,然后一年下来也要100多块钱,但是你要想办这样一个你要托关系,可能又要花几百块钱。

  “如果说在当时,你没有这样的一本暂住证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你有可能会被抓,因为当时是说,如果你没有这个证件,等于你是非法在这里居住,所以警察就有权利把你抓起来,然后把你遣送回老家。”

  针对暂住证制度实施过程出现的违规收费和粗暴野蛮查证现象,2002年2月,广东省人大代表王泽华在广东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了废止暂住证制度的建议,引起广泛关注。而在2003年,广州市发生的“孙志刚事件”震惊全国。

  2003年8月1日,实行了20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出台。

  “2003年整个收容制度取消以后,我觉得,我的亲身体验就是感觉,就是觉得很多身心上一种解放,因为在2003年以前我们走在大街上看见警察就要躲着走,我们晚上睡觉都要把自己反锁起来,因为你没有暂住证他会抓你。那么2003年以后这个制度取消以后我们觉得身心上一种解放。”

  2003年7月,沈阳市公安局宣布,停止办理外来务工人员的暂住证,改为免费申报暂住登记制度。随后,浙江德清、安徽芜湖也相继取消暂住证。

  2004年,武汉市宣布取消暂住证,同时对外来人口由管理转变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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