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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利的外部环境为推行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机遇窗口。有些改革很可能在短期内支持经济增长。 譬如,消除准入壁垒以及减少监管和行政负担将提高对私人投资的激励。与此类似,整合营业税和增值税将降低税收负担和促进投资,特别是在交通和金融服务方面。为商业活动提供更多的土地也将改善服务部门的增长前景。不过,改革的进程很可能是渐进的,今后几年预计将有更为明确的实施计划出台。
要推进其全面的结构性改革计划,中国应该考虑应对近期两个金融稳定方面的风险。一是国民经济中信贷的快速增长,包括来自于监管不那么完善的影子银行的贷款。二是通过预算外的准财政平台运作的地方政府债务的快速积累。这将需要对金融部门和财政政策进行全面的改革应对。这些不断加大的风险方面,中国具有很大的回旋余地,而且这些调整应该会是有序的,取得稳步的进展——但无法完全排除出现急骤而无序的转变的情况。财政政策和金融部门的改革仍然是当务之急。财政和税收的改革将支撑整体的改革,包括使得财政政策更好地适应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财政改革应该有四个主要的方面:改善地方政府的收入基础;改善政府间转移支付体系;明确地方政府借款的政策框架;强化地方政府的财政纪律。政府已经提出了2014年的优先事项,着眼于优化政府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纪律、提高预算的透明度、以及强化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金融部门主要的改革应当包括:
形成合理的价格和激励。这包括利率自由化,以及消除“软预算约束”和隐性担保;随着金融体系的发展变化,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同时减少政府对金融体系运转的控制。这包括建立安全网方面的安排以及破产处理的架构;
强化国有银行的商业化导向,以推动资源的有效配置,拓宽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
通过促进监管完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以及合理地对影子银行业务进行分类和监督管理,实现金融体系的多元化;
促进股票和债券市场发展,以拓宽企业资金来源和提高竞争性。
在推行这些明确的改革措施方面出现延误可能会固化资源的错配,损害银行体系的健康,危及地方政府的债务可持续性,增加改革的财政成本。对改革的管理并非易事。银行和借款人还都在扭曲的价格和激励下运作,需要以一种不会引发无序调整的方式对这些扭曲加以校正。因此,改革需要谨慎地决定优先级别和先后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