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减贫行动与人权进步》白皮书(全文)

发布时间: 2016-10-17 11:36:27  |  来源: 新华社  |  作者:  |  责任编辑: 石璐
关键词: 贫困地区,留守儿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脱贫,木本粮油

五、合力推进减贫事业

减贫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一系列政策机制的支撑保障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2012年以来,中国政府继续加大扶贫减贫投入力度,不断改革创新扶贫减贫工作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支持脱贫攻坚,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切实提高减贫实效。

财政扶贫投入力度不断加大。2012年以来,中国政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财政扶贫政策体系。2011-201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898.4亿元,年均增长14.5%,并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50.25亿元,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推进扶贫开发。积极创新财政扶贫体制机制,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作用,通过市场化机制撬动金融资本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金融扶贫方式创新发展。精准对接脱贫攻坚融资需求与贫困地区发展规划,满足特色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就业就学的金融需求。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扶贫资金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扶贫小额信贷产品,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截至2015年年底,已向贫困户发放1200亿元。大力推进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完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推进支付服务进村入户。完善精准扶贫金融支持保障措施,设立扶贫再贷款,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发挥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配置。探索保险扶贫的路径。

扶贫开发用地政策进一步完善。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考虑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需要,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先安排脱贫攻坚用地。出台更加灵活的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按照应保尽保要求,加大对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符合条件的节余指标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增减挂钩收益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及时全部返还贫困地区。对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休闲农业,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

定点扶贫政策有效落实。320个中央单位均承担定点扶贫任务,共帮扶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健全牵头联系机制,明确中央9个单位为定点扶贫牵头部门。68家中央企业在定点扶贫的108个革命老区贫困县开展“百县万村”活动,帮助解决1万多个贫困村的水电路问题。“十二五”期间,中央单位共向592个重点县选派挂职干部1670人次,投入帮扶资金(含物资折款)118.6亿元,帮助引进各类资金695.8亿元,组织劳务输出31万人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先后建立扶贫联系点2.6万多个,对全国35个贫困县、401个贫困乡镇、3618个贫困村进行定点帮扶。

东西部扶贫协助深入开展。东部9个省(直辖市)和9个城市对口支持西部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7个重点县。北京、上海、天津、辽宁、山东5省市建立了对口支援西部地区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每年以8%-10%的幅度增加帮扶资金投入。“十二五”期间,东部省市共向西部贫困地区提供财政援助资金56.9亿元,动员社会力量捐款3.8亿元,引导企业实际投资1.2万亿元;东部派往西部挂职扶贫的党政干部684人次,西部到东部挂职1150人次;为西部地区开展劳动力输出培训77.8万人次,输出劳务240.3万人次。

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广泛参与扶贫。2014年,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在扶贫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活动,2014年和2015年共募集资金约150亿元。相继开展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及“中国消除贫困奖”评选表彰活动。启动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万达集团、恒大集团等民营企业率先开展包县扶贫行动,苏宁、京东等企业积极参与电商扶贫工作。中国扶贫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募集大量资金用于精准扶贫项目。成立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建设社会扶贫网,着力打造社会扶贫参与平台。

扶贫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实行中央统筹、省(区、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将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贫困县党政领导的重要指标。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实施省市县乡村逐级督查问责机制,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地区严格追责。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全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18.8万人,驻村工作队12.8万个,驻村干部53万人,覆盖所有的贫困村。建立贫困退出机制,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标准、程序和核查办法,贫困村、贫困县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中部地区下降到2%以下、西部地区下降到3%以下才能够退出。

扶贫民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的方式,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充分尊重贫困群众发展意愿,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项目资金安排和建设情况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独立的第三方,对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评估。支持各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8个民主党派中央分别对口脱贫任务重的8个中西部省区,重点就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等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加大扶贫领域执纪监督、审计监督力度,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和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完善信息披露机制,设立“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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