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减贫行动与人权进步》白皮书(全文)

发布时间: 2016-10-17 11:36:27  |  来源: 新华社  |  作者:  |  责任编辑: 石璐
关键词: 贫困地区,留守儿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脱贫,木本粮油

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7日发表了《中国的减贫行动与人权进步》白皮书。全文如下:

中国的减贫行动与人权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6年10月

目录

一、减贫促进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

二、保障贫困人口生存权

三、维护特定群体权利

四、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

五、合力推进减贫事业

六、减贫进入攻坚阶段

消除贫困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是各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基本权利。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把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致力于减贫脱贫,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2012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进程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中国的减贫行动更加扎实有效,为世界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创造了世界人权发展新奇迹。

一、减贫促进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

贫困的广泛存在严重妨碍人权的充分实现和享有。减缓和消除贫困,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多年来,中国政府坚持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持续开展以农村扶贫开发为中心的减贫行动,努力实现脱贫致富。中国减贫行动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既包括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也包括提供社会保障和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这些扶贫措施在全面保障贫困人口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同时,也为进一步保障其他人权创造了条件。

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大扶贫力度,成立专门扶贫工作机构,确定重点扶持地区和群体,安排专项资金,制定适合现实国情的贫困标准和专门的优惠政策,确定了开发式扶贫方针。中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先后实施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等中长期扶贫规划,减贫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扶贫开发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高度,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的目标任务。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十三五”脱贫攻坚作出全面部署。“十三五”规划将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变为国家意志,变为可操作的规划,第一次把脱贫攻坚作为五年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第一次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第一次由省区市党政一把手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并层层立下军令状。

中国的减贫行动是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最显著标志。改革开放30多年来,7亿多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2015年的5575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5.7%,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扶贫机制创新迈出重大步伐,有力促进了贫困人口基本权利的实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联合国《2015年千年发展目标报告》显示,中国极端贫困人口比例从1990年的61%,下降到2002年的30%以下,率先实现比例减半,2014年又下降到4.2%,中国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中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这个成就,足以载入人类社会发展史册,也足以向世界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致力于消除本国贫困的同时,积极支持和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中国共向16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近4000亿元人民币援助,派遣60多万援助人员,先后7次宣布无条件免除重债国和最不发达国家对华到期政府无息贷款债务,向69个国家提供医疗援助,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落实千年发展目标提供帮助。

经过多年探索实践,中国积累了通过减贫促进人权事业发展的成功经验,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

——坚持立足基本国情,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中国有13亿多人口,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中国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通过“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全社会共同参与多元主体的社会扶贫体系。

——坚持加快发展经济,扎实推进减贫事业。将减贫作为发展经济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发展经济促进减贫,发挥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作用,把扶贫开发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推动减贫和人权保障领域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实现扶贫减贫规划、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有机联动。

——坚持多种形式减贫,注重提高实际效果。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注重扶贫先扶智,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坚持普惠政策和特惠政策相结合,在加大对农村、农业、农民普惠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对贫困人口实施特惠政策。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分类施策,重在精准,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坚持社会公平公正,努力实现成果共享和共同富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创新制度安排,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用法治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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