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政策吹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情况

发布时间: 2016-12-19 16:41:52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刘芳奇
关键词: 职业,资格,许可,设置,社会

汤涛: 这是我们目前工作中需要很好把握的问题。我曾经在新华网做访谈的时候提到了这个问题,职业资格的确过多过滥,既然过多过滥就要取消,但是我们为什么不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把这个制度取消了呢?不要再设职业资格了呢?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职业资格作为人才评价方式,搭建了人才发展通道,搭建了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发展的通道。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制订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对于人才的职业资格评价,从社会上来看,更多的是技能人员,就是技术工人。在职业资格大量取消的情况下可能会有一些影响,怎么把技能人员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激励保障、认定统计等方面的工作做好,我想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以用人单位评价为主体,同时发挥好行业组织方面的作用。

另外,我想特别强调的是,取消职业资格不是取消岗位和职业标准,岗位标准、职业标准不是要取消,人社部作为职业资格的政府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的制订工作。最近,我们推出了“职业培训包”制度,其目的就是促进职工技能提升,更好地服务于生产需要,其中,“职业培训包”就有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针对这次取消量比较大的情况,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过去,对技能人员我们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评价,现在改为技能等级,就是要使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激励保障、认定统计等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接续,使技工人员、技能人才在职业发展通道上不会受到大的影响。

2016-11-25 10:45:11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经过第七批取消以后,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削减比例已经达到70%以上了。针对这些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下一步有什么打算?谢谢。

2016-11-25 10:50:30

汤涛: 如何做好取消以后的后续工作,在两年前我们曾经发过一个《通知》。针对这批取消职业资格量比较大,我们正在研究是不是还需要发一个《通知》。

第一,对已经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者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根据考生的意愿,想继续鉴定考试的,要尊重考生意愿,继续鉴定考试;如果要退费,就是不参加或者不拿这个证的,也可以退费。

第二,对已经完成鉴定考试的,要做好证书核发工作。不能因为这次宣布取消了就不发证书了。

第三,按“双证书”招收的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因为有些中职、高职学校在招生时候已经作出承诺,就是学生参加完所学专业、课程和项目学习后,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我们要按照原来的规定,使学生毕业时取得“双证书”,即除了毕业证以外,还有职业资格证书。

从工作上来说,对取消前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这次114项在内的434项被取消的职业资格的证书,今后还可以继续发挥能力水平证明的作用。

2016-11-25 10:55:56

主持人 袭艳春: 如果没有问题,今天的吹风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汤涛先生,也谢谢大家。

2016-11-25 11:01:20

汤涛: 谢谢主持人,主持得很好,也谢谢各位记者。

2016-11-25 11: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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