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就价格改革与价格监管工作答问

发布时间: 2015-11-07 09:14:16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发改委 价格 改革 价格 监管

价监局巡视员董志明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网 张若梦

  •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我想请问,最近进出口环节的收费问题社会关注度较高,我们也注意到多家船公司是致函国家发改委,主动调低了海运附加费,我们想问一下,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如何,我们又取得了怎样的成效?谢谢。

2015-11-05 10:18:35

  • 董志明:

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环节的收费行为,针对企业反映较多的海运附加费项目多、标准高等问题,我们国家发改委加大了监管力度,对港口码头、船公司、船务代理、货物代理等进出口环节收费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认真依法检查,还曝光了多起违规收费的典型案例。前不久,多家船公司主动调整了海运附加费,应该说,清理检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已经有12家船公司采取积极措施,主动规范其海运附加费收费行为,取消部分附加费项目,简化合并收费项目,降低了单证费、电放费等海运附加费收费标准,电放费收费标准大幅度降低,比如川崎汽船由每票400元降为150元,降幅达到62.5%;马士基航运由每票450元降为190元,降价幅度达57.8%;其他船公司都分别调低了收费标准,50%到10%不等。据测算,全国范围内,每年可以为进出口企业减轻负担达3亿多元,这对进出口贸易发展有重要的意义。谢谢。

2015-11-05 10:41:26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我的问题是,对于保留的定价项目怎么规范定价的程序、管好政府自己的行为,最大限度的减少自由裁量?谢谢。

2015-11-05 10:41:49

  • 许昆林:

对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的规范管理,我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大家从网上已经看到,中央定价目录已经公布,地方定价目录只有一个省程序还没有完全履行完成,剩下30个省已经都公布了。大家只要把中央和地方目录放在一起,就是各级政府的定价权力清单;定价目录之外的,政府都不能进行不正当价格干预。二是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和程序。一方面,我们对每个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也要尽量减少制定具体价格水平,更多地采用办法、机制、规则来管理,让经营者有一定灵活度,能够及时适应市场变化,在规定范围内适度调整。另一方面,完善公众参与制度,通过网上征求意见、价格听证、专家论证、征求地方部门意见等等,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三是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成本监审是政府制定价格调整的重要程序。通过成本监审可以核减掉不应该进入定价成本的开支,一方面约束经营者的不合理的开支冲动,另一方面避免让消费者支付不合理费用,保护消费者利益。为更好地落实这个制度,就要加强成本公开,逐步建立健全成本公开制度,把经营者的成本开支也要按照相关规定“晒一晒”,让大家看一下哪些成本是合理的,哪些成本是不合理的,接受社会监督。总而言之,要规范政府定价行为,促进定价公开透明,目的是使定价更加合理,把权力放在制度的笼子里,最大的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5-11-05 10:43:01

  • 人民网记者:

我想请问,据了解发改委目前正在研究起草6部反垄断指南,能否了解一下目前这方面的进展如何?

2015-11-05 10:43:17

  • 董志明:

大家知道,《反垄断法》是2008年实施的。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负责制定反垄断指南。目前,与《反垄断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规定还不完善,与反垄断执法需要还不适应。为了进一步明确相关反垄断制度的指引性规则,给市场主体更为明确的合理预期,也为了提高反垄断执法的透明度,国家发改委按照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要求,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反垄断指南。

目前,我委正在通过调查问卷、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抓紧推进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指南、汽车业反垄断指南、宽大制度指南、经营者承诺指南、违法所得和罚款计算指南、垄断协议豁免程序指南等六部指南的研究起草工作。其中,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目前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草案,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全力推进指南的研究起草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争取制定出高质量的指南,使反垄断执法更加规范化和精细化,更好地适应反垄断执法的需要。谢谢。

2015-11-05 10: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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