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吹风会: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等

发布时间: 2015-10-31 16:32:25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王振红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市场准入 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制度
  • 中国新闻社记者:

现在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出于什么考虑,和现行的制度又是一个什么关系?谢谢。

2015-10-30 10:30:31

  • 徐善长:

现在实行负面清单制度,简要来说,就是三中全会有明确的要求,从深化改革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来考量,现在实行这个负面清单制度,有深刻的改革的内在要求在里面。这个要求体现在,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当中,要求我们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所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应该说是适应新的体制要求一个新型的管理方式,将来政府管理就是三单,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所以,让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的时候非常清楚,那些领域、行业、业务可以进入,哪些属于禁止的,哪些属于限制的,对整个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的发挥,怎么更好的发挥政府的作用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所以,这体现了我们中央政府的决心、信心和勇气。目前,全世界各国没有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国政府都没有,中国政府是首创的。所以,整个市场准入要有一个清单尽列来实行有效的管理,表明了我们政府的决心,什么决心?就是我们改革的决心,完善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心。这是简要的跟你讲为什么在这个时机出台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

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和现行的市场投资准入的政策要做好衔接,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和我们现行的国务院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进行衔接。因为这个清单里面也涉及大量的市场准入的审批事项,这里面也有限制准入的一些事项,我们的清单和它要做好衔接。二是和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目录做好衔接。现行的产业指导目录有三大类、1407项,其中鼓励类761项、限制类的是223项、淘汰类的是423项。原则上来讲,这个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目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这里面提到的对淘汰类项目的禁止投资,对限制类新建项目的禁止投资,这些方面都是应当纳入负面清单的内容。三是做好和现行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衔接。2014年,我们修订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一共是12大类、42项,除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的事项之外,都应该纳入限制准入类清单。四是现行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事项要做好衔接。对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审查后分类纳入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的清单。大致要做好这四个方面的衔接。

2015-10-30 10:31:51

  • 徐善长:

我们现在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两大类,一个是禁止,一个是限制,我们的依据从哪来?目前实行的四个方面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完全做好衔接。单子制定是一个非常艰巨的工作,四个方面涉及到禁止类和限制类,他们列入禁止类和限制类的,我们也不是原封不动地拿到负面清单作为禁止类和限制类,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行筛选,有的根据新的情况不能列入禁止类和限制类的,就不能列入。这个清单有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必要性原则,一个是简单原则。单子越长,禁止类、限制类内容越多,市场主体进入的空间就越小。所以,我们单子依据的衔接就是这四个方面,但是并不是照搬。在这里面我们要进行严格的甄别,按照新的要求,觉得应该禁止、限制的拿进来,不符合要求的就不能拿进来,所以这项工作非常繁琐、非常艰巨,和各部门现在设定的一些禁止类和限制类的准入事项密切相关。所以,条件成熟以后,采取目录式管理现行市场准入事项要统一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打好基础。

2015-10-30 10:32:46

  • 新华社记者:

第一个问题想请问徐善长司长,刚刚结束的五中全会提出要构建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我们了解到从12月1号试点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首先在四个自贸区所在的省份,也就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四个省份开始试点。下一步,我们会不会考虑中西部地区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试点。我想问的是,这个试点省份选择的标准和依据主要是什么?第二个问题,想请问童道驰助部,《意见》提出要统筹考虑对外谈判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制定,今年商务部制定了《外国投资法》的征求意见稿。与此同时,中美BIT谈判也进入了负面清单的谈判阶段,而且2018年我们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这三者有没有一个统筹的考虑,有没有时间表上的先后。

2015-10-30 10:32:56

  • 徐善长:

首先感谢你的第一个问题,问的很专业,把我们现在考虑要做的很多事都问出来了。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下一步要开展试点,从2015年12月1号到2017年12月31号这段时间开展试点,摸索一些经验,完善我们的整个清单,2018年能够全面推开。试点的选择非常慎重,经过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也根据现在有些地区的现实条件,我们初步确定是在现有自贸试验区的四个省份开展我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试点,作为第一批试点地区,就是广东、福建、天津和上海。

下一步,我们还要进一步扩大我们的试点地区的选择,扩大试点范围。总的一个精神是希望不同的地区、不同条件的地区都能够有代表性的、有典型性的地区能够被选择作为试点,这样来更好地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所以,我们初步考虑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我们都在考虑选择新的试点省份来进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试点。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试点,就是说更丰富我们的一些试点的经验,这样为2018年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打下一个非常扎实的基础。谢谢。

2015-10-30 10:33:26

  • 童道驰:

我先对第一个问题做点补充。就是刚才徐司长说的试点地方为什么选择四个自贸区。除了徐司长刚才说的理由之外,实际上自贸区首先实施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制度,在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方面具备一定的条件和经验。至于说哪个省份具备条件,是统筹考虑,没有歧视,具备开放条件的,我们都是可以考虑的。

第二个问题。目前,第22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正在青岛进行,双方将继续就负面清单进行谈判。今年9月,习近平主席访美期间,中美达成重要共识,中美投资协定谈判是两国之间最重要的经济事项,双方同意强力推进谈判,加快工作节奏,以达成一项互利共赢的高水平投资协定。年内我们还有几轮谈判,谈判的内容主要就是负面清单。

我刚才解释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是我们国家制定的针对所有企业的负面清单。中美投资协定谈判的负面清单,将以协定的附件形式出现。在这个附件里面列明哪些行业外资不能进入,或者对外资有特别要求。这是谈判形成的结果,这个负面清单什么时候形成,取决于谈判什么时候结束。我们将结合谈判的结果制定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2015-10-30 10:33:46

  • 童道驰:

另外还想解释一点,凡是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列明的,不需要再在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列出来,因为是内外资一致的,是非歧视性的。只有对外资有区别对待的地方,我们要列出来,这也是各国通行的做法。双边投资协定项下的负面清单是各国都有的,每个国家都会有一些保留。

我们之前行政审批过多,本来应该市场主体决定的事项都要由政府决定,现在转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这将对政府管理体系管理能力有极大改进。下一步,凡是法律没禁止或者限制的你都可以去做,这对企业的行为、对个人的生活都有很大的改变。这就需要法律做明文的规定,各地不能够随意设立负面清单,不然的话我中央层面设一个,再到省里面设一个,再到市里面设一个、县里面设一个,这就违背了本届政府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的总体目标。

2015-10-30 10: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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