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政策吹风会:2014年民生保障情况

发布时间: 2015-01-30 14:17:25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国务院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国务院 民生 社会救助 教育 扶贫 残疾人

香港文汇报记者:

请问洪主任,我们注意到近年来一些贫困县新建豪华办公楼、大型广场等标志性建筑那些形象工程,也喜欢举办铺张浪费的庆典、会展,引起社会的质疑和关注,常常把这个形象称为是戴帽炫富,穷县城富衙门,请问洪主任对这个情况怎么看待?

2015-01-30 10:58:54

洪天云:

过去一段时间,有的贫困县兴建豪华办公楼,违规举办庆典活动,搞一些“高大上”的标志性建筑,享受着贫困县的政策过富裕甚至“奢华”的日子,引起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注和质疑,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其中,原因除政绩观有问题外,很大程度上由于考核机制不完善、对贫困县没有约束机制,这就导致这些县没有真正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工作思路上存在偏差。为了引导贫困县重点抓扶贫开发,约束“戴帽炫富”这种不正常现象,2014年我们重点改革建立了贫困县考核约束机制。经报中央同意,中组部、扶贫办印发了《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对贫困县考核办法、内容和结果运用等做出明确要求,引导贫困县把工作重点放到扶贫开发上来。经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同意,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通知》,明确贫困县必须作为、提倡作为和禁止作为的事项,对贫困县的行为做出限制,确保贫困县把更多资源投入扶贫开发。比如要求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在扶贫上,财政投入更多用于扶贫,科学开展贫困识别建档立卡、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等等,这些都是必须作为的事项。比如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扶贫开发的责任,作出承诺完成减贫任务,这是提倡作为的事项。比如不准搞华而不实的标志性建筑、形象工程、景观景点,兴建楼堂馆所、搞各种奢华铺张的庆典、会展等活动,这是禁止作为的事项。2015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贫困考核约束机制的落实。希望媒体界的朋友多关注,多监督,经常性的跟踪报道,谢谢大家!

2015-01-30 10:59:29

中新社记者:

请问程凯理事长,您刚才提到了去年12月24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意见》,2008年中央也提出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意见》,小康进程我们想知道标准是什么,比起6年前的那个《意见》现在有哪些新举措,新意在哪里?

2015-01-30 11:06:19

程凯:

这位朋友很关注我们的事业,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发展残疾人事业作出了重大部署,明确提出了“两个重要”的论断: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文件对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对推动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在中国这样一个国情下保障8500万残疾人的权益发挥了重大推动作用。去年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我理解是在中央加快保障改善民生这样一个大形势下,对残疾人事业作出的新的具体政策安排,我们简称为小康文件,文件聚焦残疾人基本民生,特别是对重度残疾人,一千多万城乡贫困残疾人和残疾儿童,这些残疾人里面更加困难的群体,明确了特惠保障制度。由于劳动力受限,他们还难以通过自己劳动获得收入,改善生活,如果没有政府帮助、社会关心,要摆脱贫困,过上好日子是非常困难的。

2015-01-30 11:07:54

程凯:

按照我们和国家统计局在2007年制定了一个《残疾人小康指标体系》,用通俗的话讲,让残疾人能够不愁吃、不愁穿、有房住、孩子上得起学、老人看得起病,自己有机会走出家门参与社会,有一定的精神文化生活,这可能就叫小康。因此《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首先把兜底保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通过织密民生保障的安全网,让城乡的困难残疾人,不管是通过刚才窦部长讲的社会的救济,低保兜底,还有通过刚才鲁昕部长讲的教育救助,让能够衣食无忧,保障基本生活,让孩子都能够上得起学,提升自身的能力。

二是加大就业扶持。大家也知道,从建国以来中国政府就对残疾人就业实施优惠政策,过去有很多福利企业,后来实施按比例就业,现在我们在城乡、社区又大量建立针对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的辅助性的就业,港台地区把它叫庇护性就业,让这些残疾人也能走出家门,哪怕参加简单的生产活动,获得一定的收入。

2015-01-30 11:09:14

程凯:

要想根本改善残疾人状况,关键还是要扩大公共服务的供给。这个文件把加强和改善政府对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这里面包括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的政策落实,也包括无障碍环境的进一步完善和营造,让残疾人能够得到基本的服务保障,改善生活质量,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这个文件还按照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的精神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来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服务产业,包括我们为残疾人服务的托养、护理、康复、照料等一系列产业,来改善他们的生活品质,让他们生活得有尊严,到2020年也能够和全国人民同奔小康生活,不至于掉队掉得太远。这是国务院文件的要求,也是我们残联组织义不容辞的一种责任,我们也希望在新闻媒体的进一步关心和帮助下,推动上述的各项政策尽快地不断落实。

2015-01-30 11:11:33

记者:

请问鲁部长一个问题,刚才您提到中国政府正在实施政策,让有重度疾病的儿童能够入学,而且中国政府也在加大努力为重度疾病儿童提供相关治疗,但是我们看到中国现在有政策容许一些学校拒绝重度患病儿童入学,中国政府是否有计划重新考虑这样一个拒绝重度疾病儿童入学的政策?

2015-01-30 11:13:58

鲁昕:

这个问题涉及到三个部门,教育部门、残联、卫生部门。关于重度儿童入学的问题有专业人士,请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同志做一个回答。

2015-01-30 11:15:02

续梅: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李克强总理批示强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特教特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专门针对保障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政策举措。规划编制期间,在2014年专门召开了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率先启动实施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出三年内将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从72%提高到90%以上的奋斗目标;将中央特教专项补助经费从5500万提高到4.1亿元,增加了6倍多;同时将特教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生均2000元提高到6000元,保障特教学校良性运转。在残疾儿童较多的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让残疾儿童有较好的随班就读条件。这一计划实施一年来,社会反响较好,被称为“推进教育公平的深度实践”、“送给残疾儿童的教育大礼包”。

下一步,将按照《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关于保障贫困地区残疾儿童教育权利的总体部署,一是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落实好规划的各项政策,重点是按照“一人一案”原则,逐一解决好贫困地区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问题。二是国家组织实施的特殊教育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贫困地区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逐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为广大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同等享受良好教育创造条件。谢谢!

2015-01-30 11:18:26

主持人 胡凯红:

因为时间的关系,今天的吹风会就到这里,下周五我们继续举办吹风会,下周见。

2015-01-30 11: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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